企业管理者常常为没有理想的执行力而苦恼,员工则常常报怨管理者缺乏好的决策,只要马儿跑不让马儿吃好草。如何做到让员工既能无条件的执行又心悦诚服,没有任何借口呢?唐代政治家魏征给出的答案是劝君“十思”,他在《谏太宗十思疏》中提请管理者要躬身自责。
“疏”是一种文体,“十思”的内容主要对唐太宗的规谏,分为十个方面。这些规谏虽然是根据唐代之前的历史经验有感而发,但是对于今天的管理者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十个方面是:对于个人的既得利益,“思知足而自戒”;在铺摊子上项目时,“思知止以安人”;在权力不受约束时,“思谦冲而自牧”;需要更新知识时,“思江海下百川”;对于职务消费,“思三驱以为度”;对于认定的事业,“思慎始以敬终”;在信息模糊难以定夺时,“思虚心以纳下”;在听不到真话时,“思身正以黜恶”;实施正激励时,“思无因喜以谬赏”;实施负激励时,“思无因怒以滥刑”。按照魏征的疏义来理解,管理者如果能经常思考这十个问题,就不必担心没有良好的执行力:“何必劳神苦思,代百司之职役哉”。将这样的道理用在企业管理上则是说,只要管理者能够严格坚持“十思”,员工在执行中自然能够做到“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使管理进入“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的理想境界。“十思”的内容涉及面较宽,但也难以穷尽所有的问题,不过已足以使我们从中看出管理者慎思和躬身自责精神的重要性。
“没有任何借口”是对执行者、员工的要求,增强执行力为什么要苛求决策者、管理者“十思”呢?这和所谓的中国式管理有关,是由管理环境中传统文化的积淀决定的。在封建意识的影响下,管理者与执行者相比较后者始终处于弱势的地位,他们在执行中的价值很少能够得到充分的肯定,而管理者的正统地位则是不容怀疑的。只要管理者还处在名过言顺的管理位置上,既使出现管理失误也总是有理。管理者一般不会引火烧身,让人们怀疑自己的管理能力,因而他们宁愿相信一切失败源于下属的无能和阳奉阴违,以便更好地巩固自己的管理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管理者“十思”,正是对管理者与执行者双方力量对比不平衡的一种自我校正。
管理者与执行者力量对比不平衡,在双方的个性上往往也有扭曲的反映。在西方管理环境的文化背景中,人们的个性色彩普遍较浓,管理者与执行者的关系可以简单化为“个性--个性”的关系。在商业行为中执行者可以选择不执行,而他一旦选择执行,必须做到“没有任何借口”,这既是对决策者个性的承认,也可以使执行者在另一个价值取向中实现自己的个性。而在我国的管理环境中,传统文化中的大一统思想使得决策者的个性可以极度放大,而整体思维色彩对执行者则是一种制约力量,执行者也很看重自己在整体中的位置,因而在执行者的个性中存在着较强的整体性思维色彩。这种整体性思维的表现是,执行者虽然往往无法选择不执行(在官本位所构筑的金字塔中别无选择),但是在执行中却并非没有任何借口,而是你对我怎么样我对你怎么样。你对我怎么样又是在整体中加以比较得出的主观看法,比如你要给我在众人面前留足“面子”,不患寡而患不均,要求得到更为公正的待遇等等。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关系可以简单的看作“个性--整体性”的关系,其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都可以成为执行者衡量如何执行的“借口”。例如发“红包”,按照西方管理者与员工“个性--个性”的模式,发红包应当是一对一的,员工之间相互不知情。但是在我国的管理环境中却做不到这一点,一对一的发“红包”终会 “真相”大白。因为员工拿到“红包”之后并非算完事,总要打听别人是否都拿到了“红包”,别人的“红包”里有多少钱。实际上也不难知道相关信息,总会有人主动向你传播和透露,相互沟通,于是老板背靠背所发“红包”总会成为公开的秘密。那些自觉所拿“红包”份量不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员工心中不服,老板再安排工作时,他就有了种种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