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者整体性思难特性一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管理者必须通过慎思消除其中的负面影响。这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在“个性--整体性”的关系中,执行者与管理者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虽然处于弱势,但是他不难找到与自己同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同类,产生“同病相怜”之类的共鸣。而在管理活功中,管理者又不可能事事身体力行,总要依靠别人去执行。权力范围越大,所要依靠的执行者也就越多。而他所要依赖的执行者们一旦联合起来,就可以形成一股巨大的力量,不仅会使他顾此失彼,而且可能由及丧失控制整体的能力。这就是魏征在《十思疏》中指出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现象,魏征由此提醒管理者不可个性膨胀,忘乎所以。因此决策者必须收敛自己的个性,将管理者与执行者“个性--整体性”的关系变为“整体性--整体性”的关系,这就是魏征提出“十思”的逻辑基础。管理者违背了这个逻辑,在实践中必将会碰钉子,就会使自己的事业被自己所依赖、所亲手培植起来的执行者葬送。
要求管理者从个性出发转变为从整体性出发,就是要求管理者对自己的个性有所约束,当涉及个人意气时必须兼顾全局。这本来也符合管理者驾驭全局的愿望,但是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也并非易事。当执行、执行力、没有任何借口的管理理念被介绍到国内企业界之后,之所以受到管理者的重视,极力推广,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符合管理者发挥个性的潜意识。它在实践中收效甚微,受到员工们私下的非议也就不难理解了。管理者执意实行有利于自己个性单方面发挥的管理理念,既使表面上没有遭到抵制,实际上也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最后将使管理者陷入孤掌难鸣的状态。如果管理者籍此一意孤行,为所欲为,那就等于站在了执行力的对立面,就可能成为古人所说的“独夫”,没有不垮台的。而且这种垮台还怪不得别人,只能怪他自己。正所谓“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表现在企业管理上就是管理者背离了执行力,而不是执行力背离了管理者,不存在没有任何借口的问题,这就足以让“后人哀之”。由此也可以看出,执行不力从表面上看问题出在执行者身上,而根子却在管理者身上。
为了避免复让“后人哀之”的现象出现,管理者在强调执行力的时候就要认真地进行“十思”,在体现自己的个性时坚持整体性思维,即从自身做起,从长计议,服从大局。管理者严格进行自我约束,而不是视执行者为草芥,把他们当作随意驱使的活工具,本身就可以激励执行者。如果管理者在“十思”过后不仅能率先垂范,而且能为执行者办实事,执行者也就会更加专注于执行。这也符合新的时代要求,现代科学认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仅强调执行这一个方面,应当综合治理。魏征所列举的“十思”的内容,也是一个综合治理的单子。“欲将取之,必先予之”,能够这样坚持“十思”而不懈怠,得到“没有任何借口”的执行也就指日可待。只不过那是决策者、管理者管理有方的结果,而不是强加于人的前提,也不是更深的权谋。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者的“十思”,并不仅局限于得出一个个正确的决策,而是要纠正执行者对管理者的种种成见,形成一种健康的企业文化。在这种文化中,管理者与执行者人格是平等的,执行者只要自已努力,其作用与管理者相比毫不逊色。通过管理者的“十思”,双方不仅要形成一种信赖关系,而且要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在共同的目标驱动下,执行就是彼此共同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任何借口”也就会内化为执行者的潜意识。
当然,在健康的企业文化没有形成之前,并非说应当彻底摈弃 “没有任何借口”的管理理念。在处理具体事务,尤其在情况紧急时执行者理应如此。但这和要求管理者的慎思并不矛盾,相反,只有当管理者平时通过慎思,躬尽自责,赢得了执行者信任之后,执行者在关键时候才不会对管理者的决策及其动机产生怀疑,义无反顾地去执行。如果把“没有任何借口”当做解决企业问题立即见效的诊治方式,那么通过管理者的“十思”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则是一种辩证施治。从把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来看,后者更为重要。在眼前要求执行者“没有任何借口”也许并非做不到,然而“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能够笑到最后者并不多见。因此魏征指出;“臣闻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管理者要想把企业办成百年老店与不沉的航空母舰,认真的“十思”是必不可少的。尽管“十思”的内容应当赋予新的时代内容,需要与时促进,通过管理者的“十思”来培养不竭而又健康的执行力这样的因果关系并没有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