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两年来,一直没有机会回老家探亲的山东肥城矿业集团曹庄矿农民工孙连国,近日,终于圆了“回家梦”,他利用5天的带薪年休假回老家,享受了亲情的温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年产120万吨,拥有4600余名职工的大型煤矿企业,曹庄矿职工对此持怀疑态度:职工带薪年休假真能的施行吗?企业领导们能同意吗?对此,该矿矿长陈崇柱在职代会上给予了肯定的答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利于调节工作节奏,缓解压力,同时,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信任,加强企业与职工的沟通,我们会执行这项制度。”
在该矿制定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意见中规定,凡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同时,可以享受年休假。职工年休假在年度内既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其休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奖金及福利待遇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对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同意未能休假或未能休完规定假期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3倍的工资报酬。
为保证工作有序运转,由工资科建立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台帐,根据职工本人带薪休假时间的意愿,进行计划管理。同时,该矿还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对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监查,确保职工的权益。
职工付强选择旅游休假,他说:“带薪休假是职工们盼望的福利,它曾经只是落在纸上的规定,只能是我们的一种企盼。现在好了,矿上出台的政策,使我们的企盼变成了现实,休假时间可以自己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