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在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及使用方面舞弊手段繁多,现结合我们在审计实践中发现的部分典型案例将舞弊手段归纳为以下几种:
手段之一:无中生有一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取得违规收入
审计组在对某单位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在1998——2000年度利用职权自行设立多种项目进行收费,截止审计日,共取得违规收入30余万元。
手段之二:瞒天过海一一利用银行委托收款,将预算外资金转至账外
审计组在对某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有一种收费在总账、明细账上均无记载,于是对该项收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查,终于在另一单位发现了这项收费的原始票据。此项收费是以银行委托收款的方式收取的,且没有给缴费单位开具行政事业收费单据。并将收取的此项费用在银行开设“其他活期存款”户。
手段之三:暗渡陈仓一一将预算外资金暗藏在往来款项中收支
具体手段有:一是将已实际形成的收入和支出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列入相关的收支科目,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而是将收入列入“暂存款”,将支出列入“暂付款”或冲减“暂存款”等,隐瞒真实的收支情况。二是将应列入单位收支的内容故意混在往来款项的账户中收支,从而达到截留收入,掩盖支出的目的。
手段之四:偷梁换柱一一使用不合规单据收费,将预算外收入账外收支
审计组在对某公路系统审计时发现,该单位2000年度收取的路赔费较之以往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减少,经过突击检查收费单位,发现该单位除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单据外,还使用了部分不合规收据收费,从而将部分预算外收入转到账外,将应上缴的预算外收入用于了职工福利、请客送礼等。
手段之五:混水摸鱼一一私设账户,截留预算外收入
审计组在对某单位审计时发现,该单位擅自设立检疫事业发展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截留收取系统内各单位应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资金190多万元。此外,该单位还要求机关各处、室搞创收,致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纷纷以各种名目向系统内收费。所收取的基金以及创收的收入存入3个银行账户和5个活期存折内,形成“小金库”。
手段之六:金蝉脱壳一一公房出租未纳入预算外收入管理,漏缴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