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对外的不断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在华进行投资。外商企业的入驻给国内市场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带动国内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有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外商企业不断地追加在华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可以享受到各种税收上的优惠,但其亏损面高达40%至60%之间。有的甚至是连年亏损。据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外资企业的亏损面高达42.96%。
是什么造成外商企业的亏损面一直居高不下的呢?
原因很简单,一些外商企业采取了各式各样的避税方法来转移他们在国内的利润,造成帐亏实盈的局面。任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企业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转移利润,实现税收的最小化。
由于各国税收的政策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一些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就可以利用这一差异来进行税收的规避。企业根据税收政策的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的负担。其中跨国企业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就是转移定价。由于转移定价通常是发生在关联企业内部,因而比较隐蔽不容易被税务部门所察觉。此外国内目前尚无严格的反避税的条例规定。因此给外商企业进行转移定价提供了一个孳生的环境。
转移定价的形式可谓是多种多样。
1.在国内目前转移定价主要表现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上。例如母公司向子公司低价提供材料,以降低子公司的产品成本,获取较高的利润。或者母公司向子公司高价出售产品,以增加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从而减少子公司的利润。到底是“高进低出”还是“低进高出”,主要还是取决与国内与国外市场上税率的差异。通常情况下,企业都会将收入和利润转移到低税国或着避税港。
2.其次还有关联企业之间的专利转让与技术服务。专利和技术服务的定价比较复杂,其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的收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据此,关联公司很容易操控内部的成本和利润。
3.形成企业内部的借贷往来。跨国企业内部贷款有较大的灵活性,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获得避税好处。为了达到在一国少缴税的目的,跨国公司可按较高的利率将款项贷给该国子公司并收取利息,这样子公司偿还给母公司的贷款利息,就可作为子公司的费用而在税金中扣除。此外,如果该母公司是处于低税率国家的话,那么它所收到的利息收入就只要缴纳少部分的税金。这样一来就实现了集团企业整体利润的最大化。
4. 通过固定资产的购置与租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或者租赁费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利润的多少。通过关联企业之间购置固定资产的购置费或租赁费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折旧费用提取的多少,最终也会影响到企业间利润的分配。在跨国企业内部将一个公司的资产租赁给另一个公司,可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位于高所得税国的子公司借入资金购买一项资产,并以较低的价格租赁给低税国的一个子公司,后者又将此资产以尽可能高的价格租给另一个子公司,从而达到整个企业减少纳税的目的。另外,出租企业还可以将设备出租给较难获得融资的关联企业,一来可以达到降低整体税收的目的,二来还能帮助企业获得资金上的融通。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