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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会计:国际准则之比较、分析与启示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一、政府补助会计:国际准则与我国准则之比较

  1.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

  IAS20将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区分开来,提出政府援助是指政府意在专门对符合一定标准的某个主体或某一范围的主体提供某种经济利益的行动,不包括仅通过影响主体的一般经营环境的行动间接提供的援助,如在开发区提供基础设施,或者对竞争对手施加贸易限制。政府补助则是指政府通过向主体转移资源、以换取主体在过去或未来按照某种条件进行有关经营活动的援助,不包括那些无法合理作价的政府援助,也不包括与主体正常交易无法分清的、与政府间的交易。在我国第16号准则中没有区分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而且将2005年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捐赠的内容去掉,只规定了政府补助会计。其中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从上述两者的定义中可以看出,IAS20强调了政府补助是带有目的性的,即“以换取主体在过去或未来按照某种条件进行有关经营活动”;而我国的定义为“无偿”,需要注意的是,无偿并不意味着不附加任何条件,事实上很多政府补助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如果达不到这些条件还需要返还政府补助。

  2.关于政府补助的分类

  在我国原来的政府补助准则征求意见稿中,将政府补助分为附条件的补助和无条件的补助。在2006年正式发布的准则中,关于政府补助的分类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一致,即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另外,国际会计准则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定义中,还提到“还可能有附加条件,如限制资产的类型或位置,或者限制取得或持有这些资产的期间”。而且,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趋势是将政府补助分为附条件的和无条件的政府补助。

  3.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与确认、计量原则

  (1)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资本法与收益法 按照国际惯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资本法,即将政府补助直接贷记股东权益;另一种是收益法,即将政府补助在某一期间或某几个期间确认为收益。

  支持资本法的理由是:政府补助是一种融资手段,应在主体的资产负债表内处理,不应通过收益表去抵消其补偿的费用项目,由于预计不必归还,政府补助应当直接贷记股东权益;由于政府补助不是主体赚取的,而是政府给予的无相关成本的奖励,因此在收益表中确认是不恰当的;政府补助应视为股东投资以外的额外资本来源,因此这些资本应保持不变,将这种资本来源作为股利分配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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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政府补助会计国际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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