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时代,企业家的精神家园,帮助中国企业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取得成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实务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实务 >> 财务管理 >> 资产管理 >> 正文

实施财务制度的若干问题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管理人网 参加讨论

  2.俄签权。实行联签权是财务总监行使职责的重要手段。通过与总经理一起对重大事项进行联签,财务总监可以有效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真正对国有资产安全负责,但要注意联签权的范围问题,范围过大,会耗费太多精力,使联签制度化为一纸空文;范围过小,不利于实行有效监督。同时也应注意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决策,财务总监不十分熟悉,签了无法对此负责,不签会影响决策。因此,财务总监的联签范围必须与其责任范围相适应。

  3.建议权。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总监可以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更重要的是财务总监可以行使对财务人员任用、调动、奖惩方面的建议权,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内审制度,处分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财务人员,甚至对总经理违反财经法纪,损害国有资产安全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提出撤换人选的建议。

  三、必须明确财务总监在企业中的地位

  要使财务总监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必须明确其在企业中的地位,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

  1.财务总监与董事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关系。通常情况下,财务总监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董事会任命的,并必须同时对董事会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但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是立足于国有资产的监控,并不是董事会聘任的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的监督人员。

  2.财务总监与总经理的关系。财务总监与总经理是一种同级,但职责相互重合的关系。简单地说,总经理负责经营,而财务总监负责监督,有限地参与经营。

  3.财务总监与财务部经理的关系。作为财务部门的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向上对总经理负责,配合财务总监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向下具体负责各项会计工作,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由此可见,其与财务总监的工作重心不同,工作职能互不矛盾,互不取代,财务总监既要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又不忙于具体的财务工作,必须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4.财务总监与内部监督部门的关系。严格地讲,企业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部门应该是对总经理直接负责的、独立的内部监督部门。因此,财务总监在依靠其加强内部监控、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同时,不应去直接领导它们开展工作。

  实行财务总监制度,实际上是财务总监行使原由会计人员行使的行政监督职能,通过推行和完善这一制度,必将有效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控,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为国有企业新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上一页  [1] [2] 

Tags:$False$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