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内部审计报告
与其他审计报告一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是对审计结果的总结。在提出审计报告前,审计人员应重新检查在审计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做如下一些分析:1、是否了解研究了单位所有重要控制;2、所作分析判断是否得到了测试的证实或有足够的证据支持;3、是否遗漏了其他需要考虑的影响最终评价的客观事实;4、最后的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是否适当,有足够的证据支持;5、出现了那些因内部控制导致的重大问题,哪些人员严重违反内部控制且已致严重后果;等等。审计项目负责人还要复核审计底稿,之后就着手准备撰写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报告应突出重点,一些细节问题只要通知当事人或主管人员就可以,不必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还应便于理解,一些有关内部控制的专业术语尽量用易懂的词句代替。关于报告内容本人认为应包括如下:1、单位基本情况简介;2、内部控制体系介绍;3、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及具体意见;4、因内部控制导致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人员严重违反内部控制且已致严重后果的事实和处理意见。其中关于健全性有效性遵循性评价及具体意见只反映存在问题的各个控制,运行良好的不必反映。报告格式本文认为无须固定,只要能充分反映出上述内容即可。
审计报告应经过审计组的全体讨论通过方可,而且在定稿前应与所设计执行人或管理者沟通,听取他们对审计建议的意见。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审计意见质量,使其能更好地得到执行。审计报告向内审机构主管报出。报告批准后,对于重大控制问题最高领导层还应组织听证会,组织人员落实审计意见。审计完成后内审机构应及时组织回访,以检查督促审计意见的执行。
内部控制审计在我国还是新事物,在加紧建设内部控制的大环境下,它的许多问题必须加紧讨论,得出统一认识,以促使其尽快更好地发挥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