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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激励的税收筹划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10-0.48)×10000=952000(元)

  [(4000-1600)×15%-125]×12+(952000÷12×35%-6375)×12=259520(元)

  与此同时,取得股票期权的税前利润为:

  40×100000×0.6806(折现系数)-48000(购买成本)+48000(工资收入)=2722400(元)

  第五种方式

  月工资为6万元,年工资为72万元(社会平均工资为每年2万元),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分别为1.2万元(即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20%)、2.16万元、1.8万元、0.216万元,年终奖金22.624万元。

  根据工资福利有关税收规定,经营者个人每月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分别为工资总额的5%、2%,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为按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8%、0.5%缴纳,此四项可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60000-1000-1800-1500-180-1600)×30%-3375]×12+226240×20%-375=198485(元)

  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720000+226240)×33%=312259.20(元)

  公司与个人合计应缴纳所得税为510744.2元。

  筹划结论

  对上述五种激励方式,企业和经营者应纳的所得税及经营者税后净所得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五种激励方式中以奖励股票期权最优。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其中的风险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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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高层激励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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