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出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明确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不得超过40分贝。(9月19日京华时报-国家环保部:住宅卧室夜间噪声禁超30分贝)
夜阑人静,病人、游客、居民已经入睡了,突然一阵强烈的噪声将其吵醒,让你非常气恼;这种噪声若维持很长时间,则会让你无法入睡,烦躁不安。但噪声制作者则若无其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现在,环保部出台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自此谁再违规行事,便有了处罚的依据和标准,这对病人、游客、居民来说,当然都是个不错的消息。
可是,《噪声排放标准》只是个纸上的东西,就如同墙上挂着的一幅画,只有观赏的功能,不能生出能量。这幅画只有从纸上走进生活,变成了一盆花,那才是实在的,那对病人、游客。居民才都管用,才能使他们的休息权得到维护,生活或休息质量得到提升。
提出这样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几天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规定,农民收玉米必须办理“砍伐证”、“准运证”,每亩须缴费500元就是一个例证。行政许可法早已出台且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否则将受到行政许可法处罚。可他们置此不理,以致使6万亩玉米晾在田里无法及时收割,农民感到焦急万分。假如《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也不过是墙上一幅画,不能变为居民需要的一盆花,那么要她又有何用,她只能用来装点环保部门的门面。
“噪声排放新政”落实了才有意义,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但要落实好这个《标准》,没有刚性执行力不行,突击执行一阵子,事后很快就松了下来也不行。要提高刚性执行力,做到毫不含糊,持之以恒,最起码要紧紧抓住三个重要环节。
首先,环保部门责无旁贷,需要抽出足够的力量,加强夜间等巡查,发现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场地,噪声分贝超标了,立即找出超标噪声制造源,责成制造者停止制造行为,并按照《标准》或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促使其下次不犯。
其次,建立社会监督网,发挥社会组织或社会网络的耳目作用。因为,环保专职人员的数量毕竟有限,难以应对无处不在,无时不生的超标噪声的出现。社会组织或社会网络充分发挥了作用,夜间噪声超标一经出现就会被发现,治理上就不会出现死角。
再次,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全社会进行干预,让社会监督眼睛无处不在,无时不睁。社会监督大网铺天盖地,千万只监督眼睛整天睁开,哪里的噪声分贝一超标,信息立即就会反馈到环境执法部门,这才会违法违规者无以逃遁,一露出“马脚”就会被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