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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以利诱之以礼导之就不懂管理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全球品牌网 陈达夫 参加讨论

  我继续讲:“但是,除了上面说的四点形式问题之外,本质的原因其实就是利益问题,某车站人家是少部分马仔和黑车对抗大部分的车站员工,因为大部分员工通过抓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而你们呢,则正好相反,因为这背后可能存在一个利益链条网,包括企业高层在内(当然我没有专门深入调查过),大大小小的员工可能间接,甚至是直接参与过马仔和黑车交易,无非是要从中渔利,获得好处——他们事实上也是披着员工皮的隐形马仔和黑车。因此,很显然,你们是少部分人在抓大部分的马仔和黑车,且抓到与否和个人收入关系不大。

  “所以,在一个制度设计明显违背利益分配原则的企业里,因为企业本质上的牟利特性与人性的自私自利特性相互驱动,你们抓不好是正常的,抓得好才是不正常的。同时,也从另一个市场本质的角度反映了一个事实,某车站着眼市场谋划长远战略,采纳的自然是严格控制票价政策;而你们中的很多人,为了挣到个人营收档级收入和其他好处,则是能涨决不跌,宁多搜刮点租金决不放过一元钱。所以我才说,如果你们可以及时设定这个制度:无论是员工,还是旅客,举报或抓到一个马仔或黑车,就奖励一张票款。如此,必将鼓励大部分员工积极加入到打击少部分马仔与黑车及其隐形人员的行列,公司利益高于私人利益之举自然蔚然成风。否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包括总经理和董事长在内,谁又会真正心系公司利益呢。

  原因很简单,利益驱动是最至关重要的,何况分配制度本身就制定得十分不合理,谁都会见钱眼开,这是其一;但利益如果让人要付出违法的代价,除非利益远胜于违法所得,谁都不会为蝇头微利而触犯法律,这是第二;如果个人利益确实捆绑在了一个集体利益之上,原因肯定是这个集体能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利益。只有这样,每个人才不会做损害集体利益,以致个人失去长期依靠的蠢事。

  正因为此,无论是傻子卖艺、傻子文工团,还是这家企业,无非说明了一个既简单而又深刻的本质管理理念:“让利导礼”,即所谓“以利诱之,以礼导之”。

  利益,是首要的,核心的;礼,又是必要的,积极的。

  显然,企业因利生而始、以利灭而终。企业由于天然具有的利益属性,更应该如此:需要招募和选举的人才,本来就应该是那些善于运作大买卖和商讨大价钱者,若以公共管理标准衡量,或以军事管制作为驾人术,岂不等同于自伤手臂,或类似慢性自杀的不智之举!这些做法,对企业长期发展而言,是不可取的。

  翻开古代王朝的兴衰历史,检视现代每一个成功企业的发展史,我们发现其中具有惊人的一致:尊重员工,重用优秀人才,实质上说明老板能积极接受现实;而能将企业财富拿出来和员工共同分享,更是致力长期发展之举,臣民或员工多会共赴患难;自古能接受和采纳忠言,并摒弃谗臣的企业或国君,都成就了基业持续或王霸之业。小成者均以权术始,多被权术亡,往往遗臭万年,报应不爽。

  最后,再解释下,所谓“礼”,即是合理的制度设计与奖惩规定,是决定人们行为是否违规或违法的基本依据与尺度,是确保人们完成基本职能的前提,也是形成社会或企业文化的出发点。否则,社会或企业,必然出现“礼崩乐坏”或“熟视无睹”的局面,其文化必然呈现灰色表现或虚伪作风,是不可信任的。

  注:全文内容概以胡说论,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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