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本公司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本公司领导所需的系统性资料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公司综合统计人员统一制订表格、统一编号,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下达。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单位制发统计调查表。
第十三条 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五种。
第十四条 各部门制发的内部统计调查表经各该部门经理审批后下达,并送交公司综合统计人员一份备案。
第十五条 各单位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订正。
第十六条 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统计台帐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
□ 统计资料管理
第十七条 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性质,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均应按国家关于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
第十八条 公司统计资料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公司综合统计人员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底稿,各部门上报的报表资料、各项文件、资料原稿等文件;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的统计资料。基层不保管统计资料,年终一次整理上交所属部门统计人员集中保管。
第十九条 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字,在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公司各部门向上级机关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均须由提供资料人员同综合统计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统计数字的一致性。
第二十条 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 统计工作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综合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一)全面组织公司统计信息网,贯彻执行各项统计制度、细则及有关规定,安排统计工作任务;
(二)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统计表及其他统计资料;
(三)组织落实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度,检查指导基层统计工作;
(四)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适时地提出统计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报告;
(五)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地完整地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