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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林业安全分类管理与对策 (1)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0/7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针对林业行业点多面广,生产环境复杂,企业类型多,基础差异大,面对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林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特点,林业局安委会在认真总结研究过去工作中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局所属48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采取了“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立一支队伍、突出二个重点、划分三类管理、采取四条措施”。

  1 建立一支队伍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管员队伍,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因此,林业局安委会从队伍建设入手,一是充实和加强局安办的力量;二是加强基层安管队伍的建设,三个采育场的安管员全部实行公开考试,竞聘上岗;三是加大安管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安管员的素质。目前,48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已全部配备了专兼职安管员,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初步形成一个上下联系,左右沟通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 突出二个重点

  一是突出以建立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安管重点。针对归口管理林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较差等特点,及时组织人员编制林业安全基础知识印发给企业,先后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了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安全工作档案、事故隐患档案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从人员组织、车辆调度、事故处理程序等各个环节,研究制定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督促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突出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管重点。《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相继出台,为从业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法律责任,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着重抓好采育场的人货混装和木竹加工企业的安全防火及林产化工企业的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的管理。

  3 划分三类管理

  根据48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不同特点,对48个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实行“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各安全责任单位要共同做好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制定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组织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安全档案、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做好工作总结等11项工作,一类是以采育场、木材经营公司为主的13个木材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做好“三工”管理、签订劳务合同、上报自查月报表、严禁人货混装、采伐重叠作业,加强溜山的集材、集材便道管理等6项工作;二类是以松川化工、梅花竹业等为主的林产化工、木竹加工为主的18个企业,重点做好消防设施配备、非标设备管理、特种岗位持证上岗、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安全警示牌、加强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管理、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等7项安全管理;三类是以林业站、林业苗圃为主的17个企事业单位,突出做好森林防火、行车安全管理、野外作业劳动保护等3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一年的实践,已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随时发现突出问题,掌握工作重点,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并有针对性指导,推动整体工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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