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范经济人队伍,改变管理无序现状。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收购的粮食,80%以上是由这些经济人从农民手中收购转卖而来的。这支队伍是新型粮食流通体系的重要力量。但是,这支队伍却处于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如何把这支队伍组织好,引导他们守法经营、诚实经营,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是我们粮食部门应思考的新课题。本着这一指导思想,泰兴市粮食行业协会经过精心组织和认真筹备,近两年分别成立了四家粮食经纪人协会。协会成立后专门对粮食经济人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会员进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职业诚信教育,使经济人真正成为国家需要、农民信赖的经营者。目前这四家粮食经纪人协会运行都比较正常,经纪人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合作密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推行“粮食银行”,将服务“三农”落到实处。所谓“粮食银行”,通俗地说就是农户把收获后的粮食全部存到粮食购销企业,随时可以出售、兑换成品粮或其他粮食制品等。它是粮食购销企业把粮食这一特殊商品与现代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结合起来,以千家万户的农民储粮为基础,以粮食企业为载体,把农民利益与企业利益、生产者与经营者联系在一起的经济实体。兴化市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依托林湖乡4万亩优质红皮小麦基地,联合兴化市优质小麦行业协会、兴化市作物栽培站和林湖乡的88名种粮大户,成立了林湖粮食专业合作社。为了让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合作社粮库积极推行“粮食银行”,向售粮农民开具结算凭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对延期支取的农户,粮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予以付本结息,同时,粮库还可替农户代储暂不出售的粮食。农户将未支取现金的售粮凭证作为存折,向粮库结本付息获得收入,粮库利用其资金的存放获得周转,实现了粮库和农民的双赢。
三、存在问题
现阶段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数量偏少。目前我市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众多的粮食生产经营者,数量明显不足。区域分布也极不平衡,在一些基础较好,当地领导重视的地区数量多一些,其他地区则没有形成气候,甚至一些地方还是空白。二是风险基金不足,总体规模偏小。由于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大多属于松散型组织,社员的风险意识薄弱,交纳的风险金较少,农产品抗击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弱,总体发展规模明显偏小。三是经营品种单一,影响力小。现有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经营品种单一,大部分还停留在原粮买卖上,未能形成产业化发展,产品科技含量较低,精深加工基本没有,产生的效益不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影响力相对较小。
四、工作措施
从前期发展情况,我们认为扶持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是真正意义的直接扶持农民的利民之举。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农民粮食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要在研究解决规范运作的同时大力扶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