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下列八项经费需要村民委员会筹集解决:①社区(村)工作人员误工补贴1万元(选举年需2万元);②村民合作医疗补贴(5元×1723人)0.8165万元;③重阳节、春节慰问金2万元;④三个老年人活动室3名管理员工资、活动经费等3万元;⑤两座农民公园,管理员2人,工资500元/月,1.2万元/年;⑥路灯电费2万元;⑦治安巡逻补助1万元;⑧清洁员6人,工资600元-1200元/月,3万元/年,垃圾运送费3万元/年。上述八项年度开支计17.0165万元。因为村内各合作社的资产经营管理和分配独立于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事实上无权平调,分摊难度较大。
典型案例2:绍兴嵊州市HX村
HX村2007年3月由WLP村、GS村、SBQ村合并而成。总人口1786个人,713户,14个村民小组。三个村在行政上已经合并,但经济上仍独立,保留原3个合作社,其中一个是股份制合作社。
WLP村撤并前,即2004年5月实行股份制改革,建立了WLP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该合作社共267户,676人,村级资产评估量化后,按照人口股占70%,户龄股占30%的比例量化到人。股份合作社的总股本为13,482,227.45元,总股数为633.66股,每股金额为21276.75元。
2007年,WLP股份合作社可支配收入390万元,其收入来源:①标准厂房店面出租收入100万元;②环村道路旁边的土地整理后(3000平方米)出租,期限30年,一次性租金收入300万元(1000元/平方米);③新办公楼前的空地出租1.3万元/年;办公楼一楼出租给投资者开超市,每年租金6万元。
HX村维持正常开支共需35万元/年,这笔开支基本上由WLP股份合作社的收入来支出。
WLP股份合作社的社员比GS合作社、SBQ合作社社员的收益分配和福利要好得多。其一,股份合作社的可支配收益中的20%为公益金、公积金,80万元用于社员股份分红,其余作为公益事业、福利和其他集体开支;其二,2007年,WLP股份合作社的农业在册人口每人分配1500元/年,共90多万元。股份合作社内的100位老人,重阳节100元/人,春节300元/人。45岁以上人员由合作社交付养老保险金2080元/人。股份制改革时提取集体140万元,作为股份合作社成员今后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储备。
四、问题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并村而未并社的村级组织在正常运转、自治、管理和社区服务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经济方面: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和社区服务,是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背景下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各地创造了很多好经验,各级财政也投入了大量经费。但是,这笔经费完全由公共财政包下来似乎不可能,让农民分摊不公平,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可靠办法。但是,并村而不并合作社,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掣肘,降低了村集体资产盈利的能力。一方面,公共财政下拨的公益事业建设经费归入社区(村),合作社减少了公共财政补助来源;另一方面,合作社经营管理及收益分配,脱离了社区(村)自治组织,削弱了社区(村)委员会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