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管理的需要或客户的需求,很多企业建立了科学化种植、养殖的技术规范,但从规定内容上看,多数还只是对生产过程的技术要求,没有涉及管理方面的要求,因此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理体系,尤其是对于生产者组织的管理模式和中国小农户联合种植的特殊国情,良好农业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更是尤为重要。
质量管理体系通常是通过文件化的形式表现出来,所谓建立文件化管理体系,就是按认证的标准要求,编写企业的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出的管理体系文件一方面是企业的法律法规,用来规范每位员工的行为;另一方面又是企业的作业指导书,指导企业如何去生产、操作,以及发生问题时如何去处理。
良好农业规范(GAP)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具有法规性、惟一性、适用性、见证性等作用和特点,所谓法规性是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旦批准实施,就必须认真执行,文件如需修改,需按规定的程序执行,文件是评价质量体系实际运作符合性的依据;所谓惟一性是指一个企业或组织在一种质量活动中只能有惟一的质量体系文件系统,不能使用重复或无效的版本;所谓适用性是指种植养殖场应根据各自的种植养殖类型、生产任务和特点,制定适合自身质量方针以及生产特点和需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体系文件;所谓见证性是指各项质量活动具有可追溯性和见证性,通过各项记录为社会提供各种质量活动的公正数据,及时发现质量体系偏离的未受控环节以及质量体系的缺陷和漏洞,对质量体系进行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质量体系各要素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互依赖、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形成了具有一定活动规律的有机整体。在编写质量体系文件时必须树立系统的观念,应从种植、养殖场整体出发,进行设计、编排,接口要严密,彼此相互协调,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