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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行医患矛盾和纠纷分级预警制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工人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近日,山东省卫生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医患矛盾和纠纷实行分级预警机制,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据悉,山东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一线科室———职能科室———医院领导三级医患纠纷隐患排查预警制度,发现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存在异议,或医疗工作存在某些缺陷以及某些特殊情况有可能演变成医疗争议或纠纷的,医护人员可立即发出预警,及时派出专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风险,化解矛盾。

  山东省卫生厅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到医患沟通率100%,患方对沟通满意率大于等于90%,患者在院期间健康教育覆盖率100%,出院康复指导率100%,患者投诉处理率和反馈率均为100%,医疗服务信息、价格和费用、贵重药品和特殊检查等知情同意率达到100%。同时要求在患者出院时,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回访、信件回访、登门回访等方式,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对病危患者出院后用药、休息等提供康复指导,明确规定“出院回访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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