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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公布创辉事件处理情况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南方都市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日前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了关于“创辉租售关门事件”的情况通报,由于目前创辉租售仍未按其承诺作出实质性的处理工作,协会建议,消费者涉及到产权办证的,可按房管部门要求,买卖双方先携带相关资料亲自前往产权属地交易所办理未完结的手续。

  据房地产中介协会介绍,在创辉租售关门事件发生后,截至2008年3月15日,协会秘书处共收到涉及创辉租售的投诉99宗,其中涉及委托代办房产证18宗,涉及托管房款或其它款项的55宗,涉及代办房产证也托管房款的26宗,99宗投诉涉及款项共5786447元。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按程序多次与创辉租售东莞相关负责人联系,其相关人员一再推委拖延作应诉解答,后又“更换”了负责人。

  经协会再三敦促,该公司在2月26日派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及东莞区域新负责人到协会作应诉解答,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及口头陈述主要内容为:2007年下半年(创辉租售)集团决定“合理瘦身”而关闭大部分网点停业整顿;东莞区域分公司未办理完毕交易业务近500宗,所欠业务款项500多万;解决方式有两点,一是集团总部积极融资目前已经有较大把握在3月底资金到位,二是可出售转让股东在莞物业(约220万元)以分批退还客户资金。

  然而到了4月中旬,创辉租售仍未按其承诺作出实质性的处理工作,协会建议有关投诉者涉及到产权办证的,可按房管部门要求,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亲自前往产权属地交易所办理未完结的手续;依房产中介服务投诉处理惯例,投诉或被投诉任何一方不接受调解处理、或不接受调解建议的,另一方可寻求其它合法途经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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