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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阳危机公关完败谈公权力制约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东方早报 王琳 参加讨论

  7月6日,天涯社区出现一个题为《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的帖子,随后,不少网站纷纷转载,传统媒体也跟进报道。河南信阳市“最牛官员别墅群”遂成为公共事件。

  7月13日,《大河报》等多家河南媒体报道称,信阳市委、市政府对网帖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后认定,信阳市国土资源局11名处级领导干部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同时作出五条处理意见:1.停止办理住房房产手续;2.责令该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3.给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熊传明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参与集资建房的其他10位处级干部写出深刻检查;4.责令每户补齐应缴房价款;5.将该问题通报全市。

  从网上反馈来看,用“完败”来形容信阳方面的“危机公关”一点都不为过。网民们在评论中争相“恶搞”信阳当局:“请给我一套腐败别墅吧,我愿意向政府深刻检查,并请政府严重警告我,我也愿意补齐应缴房价款。”

  这样的调侃在娱乐中传递了网民的质疑:调查结论何以如此轻飘?行政处分又何以如此疲软?难道对于这些违法违规的官员们来说,只要“交上检查一张纸”,就可以“幸福全家一辈子”?

  据报道,别墅群用地源于该市国土储备中心花3000万元巨资收购的黄金地块。因这块地“很快被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看上”,于是原定的拍卖出让计划就被取消。该地块中的10亩用于建设信阳的“土地大厦”,剩余30亩用于建设别墅群。分配给领导时,仅收取了建筑成本。

  这样的权力恣意实在让人不寒而栗:领导看上了,土地的命运就改变了。上述处理结果完全无视这种对权力的滥用,除了“检查、警告”和“通报”这几项无伤皮毛的“意见”以外,实质性的处理其实只有一条,就是“补齐应缴房价款”。而“补交房款”的前提是承认户主对别墅的财产权。可以说,上述“处理意见”的实质正是要通过“处分”将一干官员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合法化。

  因为并未触及权力滥用,这种不痛不痒的“查处”非但不能实现对土地违法、建设违法和国有资产分配违法的遏制,反有可能刺激新的违法发生——道理很简单,即便违法行为被曝光也大不了接受“警告”或递交“检查”了事。而以一纸检查可以换来一套别墅,何乐而不为?

  “最牛别墅事件”告诉我们,违法面前人人不平等。很多违法不是你想“违”就能“违”的。行政官员借助于手持的公权力,可以公然违法谋私,普通公民想“超面积集资建房”却被限制得死死的,连申领一纸检查或被警告处分的机会都没有。相应的问题在于,公权限制民权(如公民集资建房)成效斐然,民权(如监督权)限制公权却总是疲软无力。有必要追问:行政权的运转逻辑究竟应该以“官”为本,还是应该以“民”为本?

Tags:危机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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