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设备的质量事故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反馈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委派相关人员到达甲方现场进行解决;
(3) 属设备的一般性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反馈后,应迅速做出解决方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问题解决;
(4) 保修期过后,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5.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技术及性能要求提供设备,甲方有权将产品退回,同时,乙方有责任退回货款。
(2) 乙方如接到甲方的质量反馈后,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处理,乙方有责任按每逾期壹日五百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产品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交索赔函;
6.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对外提供、纰漏对方的技术信息。
7. 其他
(1) 该技术质量协议的有效期截止2010年12月31日;
(2) 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
(3) 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威海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4)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 该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