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看,我们认为可以通过规定好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来保证较高的工作质量。进而保证我们为患者提供合格的药品和良好的服务。
二、基本原则:
1、系统化原则:制度规范涉及药学部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制度之间要具有内在一致性,严密而完整。
2、 权威性原则:制度规范一经形成,所有成员必须执行。必要时应借助行政处分、降职降薪等强制力来执行。
3、无差别原则:制度规范是理性的、非人格化的体系,不对具体情况和具体人区别对待。但在执行时,可与适当的灵活性相结合。
4、 稳定性原则:在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未发生大的变化时,一般不作改动。稳定性也是维持权威性的必要手段。
5、持续改进原则:当内外环境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对有关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
三、就本版制度规范框架中较为重点和新颖的部分作如下介绍。
1、组织结构与职责。规定了药学部的基本组织结构,部以下设室,由室主任主持、管理本室的工作,辖本室的工作人员。
《药学部常规情况下的请示与报告制度》和《药学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与决策制度》规定了正常的请示汇报程序,通常情况下,不要越级报告和请示。这是必要的工作纪律。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不能擅自处理,也不能拖延。着有利于形成完整、高效的指挥链和决策系统。
2、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大致包括新药采用审批制度、会议制度、临时采购制度、招标采购制度、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药品质量监管制度等,及其相应的程序、表格等。总结了经验,规范了操作,使药品采购工作更加科学、民主、公正、公开、透明。有利于我们正常地依“法”开展工作,保护了有关的同志,也更有利于对采购工作的监督。
3、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是此次规章制度修订的最重要的改进。它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必要手段。
首先,我们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这个组织由三个层级组成:质量领导小组、质量管理小组和负有质量责任的各岗位人员。质量领导小组是药学部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药学部质量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实行集体领导的领导制度。由药学部主任、副主任和质量管理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会议,听取质量管理小组的报告,就下级质量管理人员不能裁决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议。质量领导小组是药学部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受质量领导小组领导,对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质量管理小组由质量管理员和各二级业务科室主任组成。各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部门质量工作的报告,就各部门质量管理人员不能裁决的问题做出决议。
质量管理员是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和枢纽。他既是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又是质量管理机构成员,参加两级质量工作会议,既保证了信息的上传下达,又保证了药学部质量决议的贯彻执行。质量管理员
负责药学部全部质量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质量管理员在药学部内享有对质量的裁决权。在质量领导小组没有就某个质量问题做出最后决定之前,质量管理员就质量问题所做出的决定是每个人都必须服从的。这在处理突发、紧急、重大质量事件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质量管理员应具有相对较高的任职资格:熟悉法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业务,责任心强,敢于管理,认真细致,条理清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3个以上部门的工作经历和10年以上医院药学工作经历。这些是他履行职务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