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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集团:盈利模式之殇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5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我们可以确认的是,该集团在2006年6个月之内投资了3.5亿元。

  “我们这儿借高利贷做生意的人多了,为啥不抓别人就抓吴英?别人借高利贷能用生意上赚的钱还上,吴英是只知道借钱,不知道咋还,”东阳市一位和吴英打过交道的公司老总说,“吴英其实根本不知道咋做生意,也不知道钱从哪儿赚。”

  吴英公司员工待遇:

  本色集团副总以上的管理人员,例如副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等年薪都超过50万元,并各配备一辆宝马520车;普通营业员,月工资都超过1000元;店长年收入在3~4万元,且都包吃包住,这和当地同类型企业同比,属于非常高的薪金水平。

  “我们的待遇不错,老板人也不错,”一位在吴英公司工作过的中层干部说,“公司赚没赚钱我也不知道,那是老板的事,我估摸着够呛。”

  现在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这个公司成立之后都干了些什么业务?

  “免费何时结束还没有收到总部的通知,”2006年8月18日,该集团在当地投资的“布兰奇”洗衣店的一位员工再三强调,“我们试营业期间一直在免费服务,何时收费要等上面的通知。”

  “我们也不知道老板咋想的,她让免费就免费,反正亏了也都是她的。”据该员工介绍,和这家“布兰奇”洗衣店同时开业的还有该集团投资的一家汽车服务部,而这家汽车服务部同样是从开张之日起坚持免费洗车服务。

  我们可以确认的是,该集团从成立之日起没有一项盈利的业务。

  2007年2月10日下午,大批警察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把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控制起来。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东阳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清产核资组,公告要求与吴英及本色集团有关的债权人在11日下午2时起登记债权债务。

  案例点评:

  从本色集团成立到吴英被刑事拘留,作为董事长的吴英意识里根本没有盈利模式的概念,也根本不知道“正确的盈利模式是确保企业生存和运行的必要条件,一个没有正确盈利模式的企业只能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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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本色集团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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