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谁是“欧典事件”最大受益者
第一,不是媒体,因为媒体少了一个广告大户,当然不排除个别媒体从业人员从欧典的竞争对手那里获得灰色收入。第二,不是消费者,即使欧典关张,是不是市场上就不会出现2008元/平方米的国外木地板了?当然不是!只不过换成其他品牌罢了。第三,不是政府职能部门,起码税务机关少了很多税收。
从以上这些情况分析,“欧典事件”很有可能是业内同行洗牌的一种策略,而媒体只是充当了类似“打假英雄”这样的一个角色。
国内的媒体似乎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揭老底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让企业修正营销策略中的问题,而不是“杀死”企业。因为媒体是事件记录者,而不是审判者,越俎代庖和角色错位给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教训还少吗?
3.如何看待“欧典事件”
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兼顾社会责任是必要的,但是媒体理性、建设性地看待企业前进中、发展中的问题,同样也是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许多国外中小企业都是通过OEM方式将品牌培育成著名品牌的。中国许多小企业正在复制国外小企业走过的模式,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国内媒体更应该用积极健康的心态看待这些企业存在的问题,千万别再无限度地上纲上线,动不动就“整死”一个品牌或企业。
欧典洋污点问题在其他行业的情况更为严重,尤其是服装、化妆品、保健品等行业,如果媒体揪住一个企业的“小辫子”就往死里整,这种“媒体暴力”对中国中小企业的伤害将是毁灭性的。正确看待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是一个记者、一个媒体是否成熟的标准之一。
笔者真诚希望中国的企业家、营销人员、记者、媒体真正能够在相互理解的氛围里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