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主张通过制度面的制衡来加以控制,看起来规避了人性的陷阱,既科学又方便,却无法使人尽心尽力。充其量只激发出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力量,也就是同工同酬的“平均人”所释放的能量,仅此而已!
中华民族,具有一种“不食嗟来食”的特性,对于不受尊重的饮食,宁可饿死,也不接受。这一种骨气,使得我们不能够普遍运用有形的制衡机制。一般人而言,不怎么敏感,实际也缺乏能够计较的资格。明说要考验他,也不得不接受。这种“为三斗米折腰”的凡夫俗子,怎么样都无所谓。但是,对于少数具有很大潜力,可以“以一当十”的奇才,若是不能设法激发他的潜在能量,让他备受制度的束缚,恐怕最大的受害者是企业的领导者。好比刘备,千方百计要制衡孔明,对孔明来说,不过是不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对刘备而言,却永远不能做大做强,岂不是十分可惜!
中国式管理,以“一视同仁”为基础,经由不断地考验,带出“差别待遇”的核心团队。对一般人员,用制度来约束,对特殊人员,则享以无形的殊荣,对其倍加尊重,使其潜力尽量发挥,合乎中国人的愿望。只要立公心,凡事站在公的立场,就十分值得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