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文章中,笔者对于当月结帐的情形在ERP系统中如何处理价格差异问题作了详细的描述。接下去的文章中,笔者将对跨越结帐的情形,做一个系统的阐述。
一、当月结帐与跨月结帐的区别。
结合价差的处理情况,当月结帐与跨月结帐在ERP系统中还是有比较大的影响。跨月结帐是指当月进货、财务在月底结帐;而供应商发票在下月送过来的情形。而当月结帐也就是说,供应商当月送货,并且在月底的时候把发票送过来。
跨月结帐主要是对于成本调整不利。我们都知道,在每个月月底,财务部门都需要在ERP系统里进行成本结转的作业。这个时间一般不能够拖。这主要是因为经过月底成本计价与成本结转作业后,在系统中会形成一张库存成本、制造费用成本等等内容的报表。而下一个月成本的累积或者库存成本的变换都是基于这份报表,而不会再重复的去统计以前的数据,这主要是出于提高系统运行效率考虑的。若每次出报表的时候,都去统计以前月份的交易记录,那显然是一件不是很现实的事情。
正式因为ERP这种运行机制,给成本调整造成了影响。若上个月发生的价格差异,当这个月发现并进行调整的话,就会遇到操作上的麻烦。ERP系统为了数据的准确性,一般是不会允许用户对已经关闭的期间的数据进行调整。运行过成本结帐作业后,系统会自动把当月的期间关闭,防止用户进行修改。而且,若跨月调整成本数据的话,则会牵涉到很多的成本凭证。这也就意味着财务成本会计上个月月底作的一些成本凭证可能都要作废,而且,还要调整相关报表等等,这会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大规模的调整原有的单据凭证,在ERP项目实施过程中是需要尽量避免的。
二、处理方式一:票未到不结帐。
票未到不结帐,这是一中比较简便的处理方法。当企业出于强势地位的时候,往往会采取这种方法。我们都知道,按照正常情况下,在月底的时候,需要把进货单生成应付凭单,已完成结帐作业。而票未到不结帐,就是指在供应商发票没有到的情况下,就不生成应付凭单。如此的话,就可以减少应付凭单的修改几率。
其他的处理方式跟当月结帐方式没有本质的区别,这里就不再过多重复。下边笔者将把重点放在暂估存货的处理方式。
三、处理方式二:暂估存货的价差处理方式。
从严格意义上讲,若当月发票没有到的话,企业必须通过暂估存货来处理。也就是说,当月若供应商发票没有到,则企业在月底必须暂估存货成本作为存货的入账价值;然后在下一个月初在红字回冲或者在发票到的时候红字回冲,再根据当月结帐的方式来处理。
其跟当月结帐的主要区别,就在与月底要做一个存货暂估的作业;当收到发票或者在月初的时候,需要做一个存货暂估的回冲作业。而其他的作业基本一致。
不过,对于跨月结帐导致的价格差问题,笔者在这里向各个企业提一些建议。
1、在有价格差异的情况下,在管理上要把好关。其实,跨越结帐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在管理上把它杜绝掉,而没有必要把他放到ERP系统中加以解决。我记得我第一次接触ERP系统,在一家生产企业中从事ERP项目内部实施员的岗位时,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那时候供应商发票老是喜欢拖,拖到下个月的中旬才拿过来。这给ERP系统的操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后来我跟企业负责人沟通后,他支持我的决定,让采购员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让他们在月底必须把发票送过来。同时,修改了当月的结帐日期,把结帐日期改为25日,让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开发票。也就是说,在ERP系统中采取任意结帐日的方式,把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当作一个月份,本月25日以后的业务都要算到下个月去。如此的话,供应商就可以有五天的时间来做发票相关的事情。这么调整之后,再加上对供应商的严格要求,如他们发票晚到一个月,货款就延迟一个月等等,供应商就会在月底之前准备好发票,从而避免了跨越结帐情况的发生。
不过,有些ERP系统可能并不支持任意结帐日的功能。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折中的处理方式。如人为的规定,26日以后送的货,企业进货单日期都改为下个月的月初的日期。如此的话,虽然是当月底送的话,可以因为企业接收日期在下个月,所以,在ERP系统中,就会认为是下个月的交易。在采取这种方式的时候,需要注意,及时把下个月的期间打开。因为若按正常结帐的话,运行结帐作业会把上个月的期间关闭,而把这个月的期间打开。而此时在没有进行结帐作业的情况下,就需要把交易日期改为下个月,此时,就需要我们手动把下个月的期间打开,否则的话,下个月的期间未打开的情况下,是不能够保存或者审核任何交易单据的,包括进货单在内。为了后续简便起见,我们可以先把当年的月份的期间都打开,然后用结帐作业,没结帐一个月,就把对应月份的期间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