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库的规划建设无疑是城市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怎样结合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人文、历史和现状,构建能够为城市建设、管理、决策各部门各组织所共享,连接便捷、资源丰富公共数据库,成为当前城市信息化建设中必须要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共享数据库规划建设难点
共享数据库建设涉及到数据库规划布局、数据采集加工、运行维护、组织管理,其过程管理已脱离了单个部门的管理范围,需要有完善的体制、机制来监督、协调和保证。公共数据库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多重的,在现有管理体制、机制框架中,问题表现为部分政府部门“不愿”或“不敢”共享所掌握的信息,其背后的原因相当复杂:
(1)未从法律上对政府部门应共享信息的所有权进行界定
信息共享程度低是政府信息化建设中无需争论的事实;“公共信息部门化,部门信息个人化“的倾向非常严重。长期以来,部门代表政府,负责进行相应职能领域内的信息搜集、加工、处理和发布,负责同其他社会主体交互。由于缺乏刚性的制度或法律约束,部门和个人形成一种思维定势,视公共信息为部门所有、部门信息为个人所有为理所当然。
(2)共享信息缺乏相应的利益、监督、标准等管理机制
共享信息具有多种质量属性,只有这些属性都具有较高品质时,共享信息才能发挥价值。这些属性有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深度性、易用性、易理解性等。当前,共享信息领域由于缺少利益、监督、标准等机制,政府部门不愿共享信息,即便是迫于压力,又因机制的缺失,信息拥有部门没有足够的热情对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深度加工,从而无法保证共享信息的质量。应当建立怎样的标准来度量信息生命周期内各环节的质量和劳动?如何权衡各方的关系,建立怎样的利益激励机制,调动信息生产各方的积极性?应当建立怎样的监督机制,约束和规范共享信息生产者的行为?这些都是在制定共享数据库规划时要解决的问题。
(3)部分政府管理者信息共享观念落后、思想保守
信息时代,各项事业都融入到全球发展环境中,只有与时俱进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潮流。部分官员的思想保守而落后,忘记了政府与公众、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行为受制于思想,消极的思想必然会伴随着消极的行为,导致信息低层次的共享,无法满足公民、企业和其他部门对政府信息日益高涨的需求。对政府部门而言,信息共享是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开端,是其自身革命的一个飞跃,需要政府有强烈的勇气和决心。
(4)保密信息与公开、共享信息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
现在对于哪些信息应当保密,哪些应当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等都没有明确的规范说明,而已有过时的规范仍然发挥着制约作用,致使一些组织和个人以信息涉密为由,将理应公开的信息牢牢地封存在自己或组织的信息库中,不敢公开,丧失了使信息发挥作用的最佳时机。《保密法》已经颁布几十年,保密的环境、对象、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旧管理体制的存在以及它的巨大威慑力,使单个部门或组织无法撼动它的基础。诚然,网络的开放性带来信息安全性问题,但绝不能以牺牲信息共享为代价来保证所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