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异常报告单
1、定义
本标准所指的生产异常。是指造成制造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由此造成的无效工时,亦可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
⑴、计划异常
因生产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等导致的异常。
⑵、物料异常
因物料供应不及时(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异常。
⑶、设备异常
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的异常。
⑷、品质异常
因制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异常,也称制程异常。
⑸、产品异常
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异常,或称机种异
常。
⑹、水电异常
因水、气、电等导致的异常。
2、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
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十分钟以上时,应填具《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