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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财务集中统一管理 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山东铝业公司是“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1954年建成投产,现有职工17600人,年销售收入近30亿元,上缴税金近3亿元,属特大型铝工业联合企业。目前拥有一家上市公司(含六家生产单位)和矿山、机械制造、动力、运输、工程检修等十几个辅助生产单位及后勤福利部门,以前每个单位均设财务机构,会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管理。

  近年来,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整顿内部会计工作秩序,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文件,财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尽管如此,但无视公司规章制度,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我们感到,这类问题依然存在,症结在于财务管理过于分散、监督薄弱。随着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和公司整体改制的不断推进,我们决心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即改变原财务分散管理体制,分为机关分流单位、驻外公司、主体单位财务统管三个步骤,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起财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通过半年多来的紧张工作,这项改革基本就绪,会计监督也得到了加强。

  一、在全公司建立财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

  (一)首先我们确定了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即:1、加强对公司各单位的财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实现会计人员的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对会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制,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二)分三步走,积极稳妥地推进财务体制改革

  1、成立“机关分流单位会计代理中心”。近几年来,公司减员增效首先从机关人手,机关人员由原来的2

  000余人精简为286人,分流了17个规模较小、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单位,并撤销这些单位的会计机构。通过严格的专业招聘考试,从40名原有会计人员中录取了21名,成立了“机关分流单位会计代理中心”。该中心为科级单位,直接隶属于公司财务部,选择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组长,实行组长稽核、科长抽查审核制。通过考试上岗的会计人员非常珍惜竞争得来的工作岗位,学专业、考职称、互相探讨业务的气氛日渐浓厚,工作态度和质量都上了一个台阶。更重要的是代理中心与原单位彻底脱钩,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原单位账外资产全部并人账内,不合法或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得以制止,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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