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时代,企业家的精神家园,帮助中国企业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取得成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实务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实务 >> 财务管理 >> 资产管理 >> 正文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管理人网 参加讨论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及拥有控制权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属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提取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第一百零三条 坏帐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于期末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关联方往来不计提坏帐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

  帐龄按余额提取比例

  1 年内0.6%

  1—2 年3%

  2—3 年8%

  3 -4年13%

  4-5年 20%

  5年以上100%

  2、坏帐确认标准: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

  3、确认并已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应及时借记应收款项,贷记坏帐准备,再通过应收款项收回现金。

  4、年度末,根据坏帐准备科目余额与年末应收款项余额按比例计提坏帐准备额差异,调整坏帐准备余额,借记或贷记管理费用。

  5、当年发生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计划进行重组的应收款项、关联方,特别是母子公司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逾期但无证据足以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

  第一百零四条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期末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的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对存货应进行全面清查,对损坏、陈旧及市价低于成本的存货,就其不可回收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记存贷跌价准备, 贷记存货跌价损失。

  第一百零五条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投资单项计提。

  2、公司短期投资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的证券市场收盘价为依据,按投资总值计价。市价低于成本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借记投资收益,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后如果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科目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跌价损失准备,反之,应按差额冲减已提的跌价准备,如果短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冲回。 >

  3、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按实际成本转帐,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再予调整。

  第一百零六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的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百零七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40 5 2.375-6.33

  通用设备 10-15 5 6.33-9.5

  专用设备 10-15 5 6.33-9.5

  运输设备 5-12 5 7.92-19

  2、期末,固定资产按帐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的帐面净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3、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对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净值的,按其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一百零八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由于已被其他新技术代替或超过法律期限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百零九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1.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Tags:$False$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