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查法和顺查法各有侧重,各有利弊,为发挥审计较实用,实际中常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运用,即采用逆查法时,对于需要了解的部分,不防局部兼用顺查法详细查核;采用顺查法时,对于重要事项也可兼用逆查法,以免遗漏。
8. 详查法
就是对被审单位被审期内的全部证帐表或某一重要(或可疑)项目所包括的全部帐项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早期的财务审计、通常采用这种方法。
9. 抽查法
指从被审单位被审计对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借以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其基本特点是:根据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审计目的,经过判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相对重要的项目作为样本,或者从被审查资料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然后根据样本的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的正确性,或推断其余未抽部分有无错弊。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抽取样本,故又称为抽样审计法。现代审计多用此法。
抽查法可分为任意抽样法、判断抽样法和统计抽样法三种。
(1) 任意抽样法。这种方法是审计人员在总体中任意抽取一部分进行审计,抽查的出发点纯粹是为了减少审计人员的工作量。选取哪些内容,什么经济资料和经济活动,选取多少内容、多少样本等都无一定规律和依据,审计人员心中无数。因此,它所取得的审计证据,风险较大,有时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和任意性。
(2) 判断抽查法。又称重点抽查法,它是根据审计目的、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完备程度和所需要的证据,由审计人员根据经验,有选择有重点地对审计总体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审计,据以对总体作出推断。这种方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但所得的抽查结果是否有效,不好判定。此项抽查法和审计人员的素质是密不可分的。
显然,上述两种方法主观色彩太浓,客观性较差,不能正确反映审计工作的效果。
(3) 统计抽样法。又称数数理抽查法,它是指审计人员运用概率论的原理,按随机原则在审计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内容作为样本进行审计,再根据样本结果推断总体特征。统计抽样法有三个主要特点:①依靠概率论的原理进行抽查,不依赖审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样本规模由审计总体的数量因素决定;②样本不是人为的重点选择,而是根据随机原则,保证了被审项目总体各部分被选择抽样的机会均等;③根据随机抽取的样本得出的结果来推断总体的特征,较为科学合理。统计抽样的具体运用有两种,一是用符合性测试,用来估计总体特征的发生率,二是用于实质性测试,用来估计总体数额的差异值,前者称属性抽样,后者称变量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