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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目标设计的几大误区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6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如:关于前台人员的“接转电话”服务,公司制订的工作标准是:

  1、快速相应(电话铃声响起第三次之前接听电话);

  2、声音清晰、礼貌(首先介绍:“您好,这里是XX公司”)

  3、周到细致(相关人员不在时,准确记录来电人员姓名、电话)。

  对她的工作,我们可以按照标准,采取每天检查或随时抽查就可以了。

  这样,在绩效考核时,有些岗位可以用目标考核,有些岗位用标准考核,有些岗位是标准加目标一起考核,如财务部经理的工作,票据审核出错率、帐务登记及时率等工作,是属于每天都必须完成的工作,可以用相应的标准考核,而提交财务报告、筹款额等就是阶段性的工作目标。

  目标并不是越全面越好

  许多企业设计的目标众多,洋洋洒洒十多项,德勤能绩,工作习惯、劳动纪律、甚至五讲四美三热爱样样俱全,而且每部分都占一定的权重。这样的目标看似详尽,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的真实表现,事实上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目标一设十多个,数量太多,人员就没有工作重点;目标太多,人员也容易产生不重视的心态,反正一个目标仅占几分的权重,要不要无所谓,如果这样的目标是公司重点工作的话,就容易造成很大的影响。

  目标要突出关键性、向重点倾斜。现在经常采用的是关键业绩指标(KPI),通过对岗位关键成功要素、关键职责的产出分析,得出企业的KPI,让人员抓核心和重点。当然,这样目标设计不能太多,一般来说三到五项就可以了,要保证目标能涵盖其80%的工作。同时,关键性目标要在整个目标中占绝对性的权重,这样才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保证企业主要工作能顺利完成。

  企业内能用规章制度来检查的工作,就不需要另设考核目标,如员工违规违纪行为、迟到早退等,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再考核就造成双重惩罚。另外,人员的违法行为等,有相关的国家机关来处理,也不需要企业另外考核了。

  每天例行性的工作,简单性的工作也不需要设为目标,如打电话、打扫卫生、计划总结、例会等,这些工作是完成目标的必备或辅助过程,他们的工作结果可以在目标中得到体现,就不需要另外考核。在这里会碰到一个问题,没有考核的工作,人员就不做,该如何处理?这时我们可以增加能力态度考核、强化制度文化建设、或者是给主管一个临时性的权重等措施,来避免这种情况。

  并非所有关键性工作都要列入目标

  关键性工作,已经做的非常好,员工已经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可以根据企业情况不需要列入目标,不需要考核了。这里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海尔不许在企业里面大小便的故事,当员工的职业素养达到一定程度后,这样的规定就不合时宜了。同样的例子有很多,如企业的客户档案管理工作,如果员工每次都完成的很好,形成习惯了,这时我们就可以把这项指标的权重逐步减少直至取消。

  关键性目标,目前还没有科学的积累,没有管理数据做支撑的,这时就要忍痛割爱,用其他指标来代替,等到基础好的时候再设为目标。而这时可以把如何完善目标考核的依据,提供管理台帐作为一项考核指标。(找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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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人力资源,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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