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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功能设计之重新计算采购已交数量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IT专家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四、业务逻辑处理说明。

  1、首先,系统会把相应的采购订单的单身的已交数量清零。

  当在程序界面中,选择了采购订单号或者采购日期的话,则系统在运行这个作业的时候,首先会把这些对应的采购订单中的已交数量清零。若在程序开始界面,没有选择采购订单或者采购日期的话,则系统会把所有的采购订单的已交数量清零。

  不过,在我们最新的版本中,还是对这个程序进行了限制。当用户没有指定采购订单或者采购日期的情况下,只会对当前年度的采购订单进行重新统计,而不会对以前年度的采购订单进行统计。因为我们的实施顾问反映,企业用户在运行这个作业的时候,为了方便,常常没有选择限制条件,这导致这个作业运行速度缓慢。为此,我们在新版的程序中加了这个默认的限制条件。除非员工选择具体的采购日期或者采购订单,否则将按这个默认的限制条件来来运行这个作业。

  2、重新统计采购订单的已交数量。

  首先,系统会根据采购订单号,找出该采购订单号所对应的所有的进货单或者退货单信息。所以,在运行这个作业的时候,企业用户要清楚的认识到两点。一是只有在进货单或者退货单上,关联采购订单,如此的话,系统才会自动更新采购订单的已交数量,在这个作业运行的时候,也才会重新统计。二是这里指的进货单或者退货单是指已经审核的进货单或者退货单。也就是说,当用户发现采购订单的已交数量发生异常时,先不要着急的运行这个作业,而要先检查一下进货单或者退货单有没有及时审核。若没有及时审核的话,运行这个“采购订单已交数量重新统计”作业,也是没有作用的。而在实际项目管理中,笔者跟其他实施顾问,也发现,有时候用户所谓的采购订单已交数量,往往是这个进货单或者退货单没有及时审核或者没有关联到采购订单所造成的。

  其次,当采购单位与进货单位不一致的时候,需要进行单位的转换。如有个企业,他们采购的时候是按箱采购,但是,在入库的时候,则按个进行入库。一般情况下,我们实施顾问是建议采购单位与入库单位必须一致,但是,仍然有不少的企业达不到这个要求。所以,在上个版本中,我们更新了这个程序,允许仓库验收单位跟采购单位不一致。但是,必须在单位转换种,预先定义好转换的规则。所以,当重新统计采购订单已交数量的时候,系统会重新根据这个转换规则进行单位的转换。故,在这里,笔者还要强调一点,就是对于单位转换的规则,不要随便改。如现在可能一箱中装十二个产品;但是,后来供应商为了节省包装成本,在一个箱子中装二十四个产品,此时,我们不能直接在原来的单位转换规则上更改;而应该重新建一个单位转换规则。否则的话,由于同一个单位转换规则前后的转化机制不同,会影响这个作业的准确性。

  然后,系统先统计对应的进货单的进货数量,然后,再统计退货单的退货数量。统计出来后,把两个数量进行相减,就是对应的采购订单已交数量。这里再次强调一点,在统计的时候,系统指考虑已经审核的进货单或者退货单,若这些单据没有审核或者已经作废了,则系统是不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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