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场足球比赛,能带给球迷的是一种欢乐,带给商家的是一份惬意,那这就不是一场普通的足球赛。因为,欢乐缘自激情魅力,惬意缘自利润分成。2008欧洲杯便是这样的赛事。
根据本届欧洲杯决赛赛前的一项统计,如果西班牙赢得最后的决赛,西班牙能够得到1.13亿欧元的收入,而德国队捧杯,德国队至少也有1.12亿欧元的收入,即使是这场比赛的输家,也能够进帐5900万欧元,事实的确如此,北京时间30日凌晨2点45分,第13届欧洲杯进行最后的决赛,凭借托雷斯的进球,西班牙队以1-0击败德国队,44年后再度夺得欧洲杯冠军。
欧洲杯决赛也立即给两个参赛国带来了相应的经济效应,其直接收入包括比赛奖金、赞助合同、电视转播分成、门票和商品销售分成等方面。西班牙得到了总额2300万欧元的奖金,而德国只比西班牙少100万欧元左右。如果涵盖其他收入,仅仅就决赛这一场比赛,西班牙就得到超过9000万欧元收入,德国也有4000万欧元左右。
西班牙在欢庆,德国在悲伤,商家们在微笑。
媒体——“协调化”营销
足球营销的精髓在于传递足球本色的价值,这样的价值是社会价值与商品价值的协同体。任何一种过度追求品牌效应与商业利润,使本色黯然失色的足球营销,都难以真正为品牌战略服务。惟有达到足球文化、品牌文化与服装企业文化高度协调,才能具备本色足球品牌的充分底蕴。那么,怎样才能营销这个底蕴呢?
毫无疑问,电视和报纸是主要阵地。世界各地的体育比赛的电视转播或点评节目常会获得相关产品制造商的青睐,赞助的形式包括节目冠名以品牌名特约播出、节目背景的大幅品牌标识宣传等。而报纸媒体较多的形式为“金牌榜”、“特约刊登”等冠名,消费者在关心体育新闻的同时,会反复触及商品品牌。媒体节目赞助广告是赞助方最主要的促销方式,它与常规性的广告不同在于,赞助广告是媒体节目的一部分,观众不能随意避开广告的收看。而且节目赞助广告可以理解为对观众喜爱节目经费上的资助,对观众有亲和力。
SPORTFIVE就是2008年欧锦赛的电视转播销售一级代理商,本届大赛转播权在全球共卖出了8亿欧元,比2004年葡萄牙欧锦赛多卖了2.4亿欧元。其中光欧洲的五大市场就卖出了4.76亿欧元。亚洲是销售成绩次好的市场,中国香港、泰国、新加坡等地,都卖出了创纪录的高价。
此外,大赛在新媒体的开发也尝到了甜头。举办国奥地利和瑞士的两大电信巨头Telekom和Swisscom都成了大赛官方的技术合作商,在瑞士的四座主办城市,球迷都能通过手机收看比赛。
除了电视和报纸之外,特别值得留意的是互联网已经取代广播成为球迷获取体育消息和快讯的第三依赖。打开雅虎、Google等门户网站的“欧洲杯专题”即可发现,汽车、IT行业的知名品牌都高高悬挂在上。因此,企业需要决定的是全面覆盖、有选择性覆盖还是重点覆盖。充分考虑到媒体节目的观众群和企业产品的目标顾客是否吻合。因为,欧洲杯赛事的观众具有男性化、年轻化、观赏性强等特征,是一个强力消费契机。
旅游——形象营销
对于承办欧洲杯的城市而言,形象营销最终是要达到品牌塑造的目的。因而首先要做的是目的地品牌形象的定位。旅游由于其不可储存、不可异地消费、不可试用性的特点,决定了旅游的实现形式首先是旅游主体对旅游地的感知。因此,球迷在选择看比赛目的地时,其头脑中对旅游地的印象起到了近乎决定性的作用。只有旅游目的地形象被完整、系统、良好地表现出来,形成品牌,且有效地传达到消费者的头脑中时,才有可能被球迷选择看比赛同时为出游目的地。
比如在奥地利萨尔斯堡,形象营销就通过持续不断叠加宣传、举办和足球相关的大型活动、全方位媒体传播等方式“植入”球迷和游客脑中,但不论哪种方式,都一定紧密围绕同一主题进行形象宣传,才能达到品牌塑造的目的,从而最终赢得客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