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品应分类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要按照分类、分区、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人员储存管理。小型仓库应按类,分间、分堆存放。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储存。
(3)进出库要检查验收。在货物未进入库房前,保管人员要对即将入库的货物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其内容是:
a.校对货物的品名、来源、生产厂、规格、批号、数量、危险品标志等。
b.检查包装是否有残破、锈蚀、渗漏、封口不严、钢瓶漏气、包装不牢、包装外表粘附杂物、油污或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
c.对需加稳定剂的危险化学品,应检查稳定剂是否充足。
d.对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钢瓶,应校验使用的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e.经检查后,将货物分门别类地进库存放。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准入库,应存入隔离间,适当处理,以保安全。
(4)堆码垫盖安全要求
a.货物堆码不得超高、超宽,要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清点检查。
b.堆垛要“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灯距、垛距、顶距,确保货物的安全。
c.货物码垛底下应有衬垫。爆炸物品、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等,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块以及摩擦碰击容易产生火花的材料。
d.允许露天存放的货物堆场,要根据不同的包装和物品需要,除堆码底下有衬垫外,还要有遮盖物。火灾危险性较大又允许露天堆放的物品不得用芦席、油毡等苫盖。
3.4 储存过程的安全管理
(1)保管人员对货物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检查的内容是:查码跺是否牢固;包装是否渗漏;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是否有雨、雪进入库房等。检查后要做好检查情况和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2)每天下班前,要关好库房门窗,切断库内电源。
(3)闪点在0度以下、沸点在60度以下的易燃液体;燃点在180度以下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压缩和液化气体等,其储存温度应分别控制在20度,25度,28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