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伤亡事故成为各级政府、企业领导的一个难题
“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一个地方出了事故,处理事故就成为当地政府和事故单位的一件紧急大事。处理“人命关天”的大事,要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研究防范措施;研究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因此,牵扯了他们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10 伤亡事故使一些领导受到行政处分,甚至丢掉官帽
随着形势的要求,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完善,特别是近年来国务院实施了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各省政府和行业出台了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于那些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次特大安全事故往往有数十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分,有的还被绳之以法,送进了牢房。从某种意义上讲,一夜之间使这么多人摘掉乌纱,也是人才的牺牲和损失。
11 伤亡事故影响国家形象
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社会公正、安全、文明、健康的基本标志之一,大事故多发,情况严重,必然有损于国家形象。特别是在媒体的监督作用下,事故发生后,能够立即向社会公布,涉外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消息传播的更快更广,给国家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综上所述,伤亡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因此,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加强伤亡事故的预防,努力避免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才能促进和推动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进而为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搞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关键是要解决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抓干部的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干部处于企业的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因此,企业干部要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一切生产经营活动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去谋化,去实施,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改革、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