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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工会 企业如何设立工会组织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7 互联网 韦华伟 参加讨论

  我们必须承认,作为企业,都不愿意设立工会,因为,工会实质上是资方的对立,是工人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与资方谈判而结合起来的组织。但是是不是我们强迫象沃尔玛、通用电器这样的企业建立了工会就一定能履行工会的职能呢?答案是不一定。如果工会组织不是相对独立的,那很容易被企业“收买”,不满意的员工企业可以把你踢出去,这样一来,谁还敢露头?这样的工会组织又有什么用?即使工会组织相对独立,但如果不能与企业管理者保持一致,岂不造成了企业的内耗,这又与现代企业管理讲求“团队合作、统一指挥”相矛盾。

  我们来看看美国和英国的工会组织,他们多半是行业性组织,拥有很大的权威。美国的工会组织很厉害,这就直接导致了很多跨国公司把生产线移到国外以降低成本。英超有球员工会,在提高球员待遇等方面与俱乐部经常进行谈判,而且所有的球员都要求参加。好莱坞也有自己的演员工会,建立起行业的规范。瑞典和挪威的工会组织则不同是全国性的组织,涵盖面很大,工会的行动对宏观经济有显而易见的直接影响。因此,这些工会的行为就十分慎重,对国家利益比较照顾。

  所以笔者认为,目前政府要重新定位工会的职能,是不是一定要设在企业?如果设立在企业,应该明确如何设立、相应的权力义务,工作如何开展,与企业的关系,如何保障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以及如果企业不配合的相应处罚措施。如果做不到这样,设立工会组织就不会起到真正保护工人利益的目的。

  笔者倒是认为可以借鉴欧美国家工会的职能,工会组织应该主要作为宏观协调劳方与资方关系的组织,不应该干涉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除了大型企业需要建立相对独立的工会外,政府要引导建立行业性、地区性的工会组织,并且作为政府对企业监管的一个部分,他可以接受员工投诉,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并且有行政处罚权。《工会法》里也有“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的类似条款。只有工会组织是相对独立的,才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企业应该怎么做?

  《工会法》规定,工会应由“职工自愿结合”成立,并没有强制要求在公司里一定要建立工会。因此,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还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给予员工合理的薪酬福利和劳动条件。对于那些制造型的大中型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协调好企业与员工、政府的关系,对于自己的发展是有好处的;对于那些智力密集型企业,重要的还是如何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尽可能地减少劳资纠纷,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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