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关于试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就此,我们通过河南省对部分市县调研,对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现状、存在问题、制约创新因素及创新路径做一探讨,以期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创新现状
近年来,人行各分支机构和农信社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代理类中间业务;推出三方协议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动产质押融资产品、打包贷款、社团贷款、进出口押汇、林权茶权抵押、贷款承诺等各类创新型信贷产品;结合实际,推出了“阳光信贷”、“订单农业+信贷”、“保险+信贷”、“公司+农户”、“担保协会+农户”、 “个体信用担保协会”等新的信贷运作模式。同时,创新使用金融工具,把货币市场工具作为管理资金、调整资产负债的重要手段。尝试运用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逐渐与市场接轨。不断加大信息科技投入力度,全省农信社发行金燕卡245万张,余额达98.7亿元。部分机构引进或开发内部信用评级体系、资金转移定价、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效率不断增强。
制约因素
但是,当前农村大部分地区金融产品少、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还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影响因素有:
主动创新意愿不强。调查发现,有的管理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或者应付经营压力,忽视创新对促进金融机构竞争能力的重要推动作用;部分管理者对创新有畏惧情绪,怕担风险;甚至有些管理者对创新认识有误,视所谓的变通为创新。
缺乏战略规划。创新活动与经营管理战略脱节,未能将创新纳入到战略格局中通盘考虑,而是将创新简单地视为拉客户、扩大规模。忽视不同金融机构间在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差异,一味地奉行“跟随”战略,对其他机构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实行“拿来主义”,未能对产品进行科学的风险定价,将价格战作为竞争制胜法宝。
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体制落后。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组织结构基本是以职能或产品为中心进行划分,强调各专业本身的特点和作用。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业务考核,划分条块进行考评,部门间缺乏沟通,资源不能共享,协同创新无法实现。
激励机制不完善。考核机制不科学,不能精确考核与评价员工在创新中的贡献,或者没有建立针对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考核评价机制。受体制限制,无法利用企业年金、灵活薪酬制度等先进的激励资源和激励手段,影响了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