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层次性
工程项目的目标系统至少需要3个以上层次进行描述,如图4所示。位于最高层次的是项目的总目标,它指明了实施该项的目的、意义,是项目全过程的主导目标;下面依次是项目的策略性目标和可执行目标等,用以表达项目的具体目标、实施计划或措施。上层目标一般表现为抽象的、不可控的,而下层目标则表现为明确的、可测的、具体而可控的。随着项目目标系统自上而下的不断分解、细化、层层深入、层层落实、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明确的、具体的、可实施控制的目标体系。
目标系统分解为多少个层次,应根据项目的规模、特征以及项目管理的需要而确定。
2.2.5优先性
在项目目标系统中,位于不同层次的目标其重要性程度必不相同,而同一层次的目标在不同的建设阶段其重要性亦有所不同。
对于各个子目标的重要程度,可赋予不同的权重,确定其优先级,并依据目标的优先顺序指导和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2.2.6动态性
工程项目的目标是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但其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或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会导致项目目标因素的变化。故目标系统应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实施进行相应的调整、优化完善,使其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更符合客观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3目标系统中各子目标优先顺序的确定
在项目目标系统中,各子目标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当其出现矛盾或冲突时,应从项目整体利益出发,按上层优先于下层、子目标服从于总目标的原则,对诸多子目标进行权衡,并根据各子目标的优先顺序进行冲突调解,以寻求项目目标系统的协调和平衡。各子目标的优先顺序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确定。
2.3.1目标系统层次分析法计算
1)构建判断矩阵。判断矩阵是层次分析法的基本信息,它通过对目标系统中较低一层次的各子目标相对于上一层次子目标的重要程度两两对比、从而构建判断矩阵。子目标:投资( B1)、工期(B2)、质量(B3)相对于项目的总目标(A)的重要程度两两进行对比,从而构建判断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