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在近两年接连出现一系列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事故后,国家逐步加大了对药品安排的管理力度。(就在笔者做这篇文章的同时,卫生部通报了新疆两名患者服用非法添加‘格列本脲’的“糖脂宁胶囊"致死的消息。)
虽然国家在不遗余力的进行用药环境的治理,但是问题还是此起彼伏。但是诸多限制性和规范化的制度还是有效的保护了患者的安排,在逐渐约束了药品销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同时,使得一大批个人代理商的生存空间被压缩,举步维艰。特别是国家一直在强调和规范的个人代理商的药品炒作情况也发生了变化,从省级市场的报纸、电台炒作,逐渐转向县市级市场。虽然这种行为在国家药品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是不允许的,但是因为其存在由来已久,短期内还是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的,依然构成我国药品销售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这些从一线城市退居二三线城市的个人代理商现在在炒作什么品种呢?
根据笔者针对所在地区8个县市17个电视频道出现的炒作产品观察,以及查阅相关资料和市场调研来看,目前二三级市场的炒作品种,普遍具有:卖点鲜明,产品特色突出,与当地的环境和病症情况适应,采用当地患者现身说法的手段来提高可信性等手段,旨在提高产品在当地的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