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研绩效考评:软周期的绩效计划协议
在一个组织里,当活动和任务具有很强的同步性时,可以采取相同周期和共同时点的考评。很多生产、服务性企业都有这种特征,所以他们在对员工的考评时可以采取非常一致的做法,比如全部按季度、年度考评等。而科研活动是由一个个内企业家或内企业家群体独立完成的,活动和任务的同步性很差,所以也像其它组织那样采取相同周期和共同时点的考评方式,是不适合的,应采取因人而异的周期和时点进行考评——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称之为“软周期”考评。
软周期考评,还包括另外两方面含义:一个是之前对某人确定的考评周期和时点可以变动。这是由科研生产的不确定性造成的,事前的科研计划不能保证科研结果的必然实现—— 和生产性企业不同,所以必须随着科研的进展,不断调整科研路线和科研计划。调整的科研路线和科研计划,本身也就内含了科研业绩的调整,所以,需要对以前确定的考评周期和时点相应的做调整;另一个是科研成果的评价具有开放性,可以在未来进行反复评价,业绩增长部分可以计入当期的整体科研绩效之中。这是因为,科研结果的价值评价受未来的科技进展和经济社会实践的影响,当前评价的准确性差,基础研究尤其具有这种特征。因此,科研成果的当期业绩评价虽一次性的计入在当期,但如果未来的科研和实践有证据表明原成果有更大价值,则经过申请,可以重新进行评价,并将增值部分计入当期的业绩结果。
软周期考评需要建立在个人和组织之间的绩效计划协议基础上。科研虽然是探索性过程,但同样是可管理的,一个优秀的科研人员对他未来的行动总有一个明确的路线图,尽管这个路线图是在过程中不断创造的。科研人员或科研临时组织应该有自己的研究计划,在研究计划基础上,应同时提供一份绩效计划,在通过和常规组织部门协商后,成为双方共同遵行的绩效考评协议。当然该协议可以随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必要的调整。事实上,国外有这方面的类似实践。美国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规定,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提出支出要求时,必须制定出一套能反映部门业绩、便于考评的绩效指标,并定期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规划以及年度绩效成果报告等三种报告。科研宏观管理尚且做得如此到位,作为微观主体的科研机构没理由不能在业绩管理上做得更精细些。
三、科研薪酬分配:绩效工资的负债式预提
按业绩获取收入是合乎自然法则的,科研院所也正在尝试绩效工资的做法。内企业家管理模式下,由于对科研人员的考评,依据的是具有软周期特性的业绩计划协议,所以,该模式下实施的绩效工资的兑现也具有软周期的特性,可能很长一个阶段(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没有可兑现的业绩工资。这样,科研人员的收入就会有很大的波动性,对个人的正常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在管理咨询实践中,采取负债式预提分配、建立奖金池和业绩考评时点清算兑现的方式,平滑科研人员的收入波动。科研人员的收入模式采取:“(月)固定收入 (月)预提绩效工资(考评时点)绩效结算工资”,其中月预提绩效工资计入个人负债,绩效考评时点计算的绩效工资计入个人收入,由绩效工资构成的收入减去由预提绩效工资构成的负债形成的余额,是考评时点的绩效结算工资。结算工资为负时,作为延期负债在下一期绩效工资收入中偿付。另外,为了进一步平滑科研人员的收入波动,科研机构应建立奖金池管理制度,将绩效结算工资的过高部分放入个人的奖金池中,用于以后年度或月份的收入分配,以实现以丰补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