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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投诉及维权知识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2、产品合格证是生产企业为表明出厂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附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合格印章,是企业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志义务。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这是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最起码的规定。农民购买农机产品时,如发现没有附带产品合格证,有权怀疑这个产品是否合格而拒绝购买。

  三包凭证是生产企业随出厂产品提供给农民对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的单据和凭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及内燃机编号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修理者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整机三包有效期、重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修理记录。修理纪录应当包括送修时间、交货时间、送修故障、修理情况纪录、换退货证明等项目。农民购买的农机产品在三包期内发生故障送维修点修理时,修理者应在修理记录上如实登记。根据维修记录,符合三包规定退换产品条件时,应及时给以换退货。

  3、产品使用说明书是指导农民正确安装、使用产品和对产品进行必要维护、保养、修理的重要技术文件,说明书中对产品的用途和适用范围、结构特点与工作原理、安装调试和使用操作方法、故障分析与排除、安全保护、保养维修等方面做了说明。

  (二)当产品发生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故障时,农民机手有要求三包服务的权利。

  1998 年3月12日,国家六部委制定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了农业机械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修、换、退的条件以及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购买农机产品的农民朋友应熟读这个规定,当机械出现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故障时,可依此要求销售者和生产者进行三包服务。

  (三)农民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因为机械的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农民可要求赔偿。损失分直接与间接两种,直接损失为机械本身故障造成的损失,即机械损坏后对方不予修理,用户自修费用应由对方负责,对方不负责时,用户可要求赔偿。间接损失内容较为复杂,如误工损失、交通费、电话费等,由于举证困难,间接损失的赔偿一般很难处理。

  (四)农民有投诉的权利。当农民与销售者、生产者发生质量纠纷得不到顺利解决时,农民有向当地消协、农机投诉站提出投诉的权利,可投诉销售者,也可投诉生产者,通过调解协商解决问题,以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农民还可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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