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行政务公开。真正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知悉的事项予以公开。各级政府应根据群众需求和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围绕热点,突出重点,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都主动向社会公开。
紧紧围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突出对各级行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防止不当行政和违法行政,预防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发生;突出对行政机关办事时限的公开,使之与公开内容相适应,保证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突出对行政机关办事结果的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突出对违法违规行政行为投诉渠道的公开,使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
打破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和网络手段,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逐步拓展网上审批、查询、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实现网上同步公开、实时监督,积极完善专家咨询、政府新闻发布、视频点播公开等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
创新、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促进行政资源共享,提高整体办事效率,实现由分散审批向并联审批、由无限时审批向限时承诺审批、由部门内部分块审批向部门授权整合审批、由分散多地多次收费向一地集中收费转变,成为向社会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改革、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政府各项信息,增加政府行政的透明度;改进政府各类会议的新闻报道程序和政府重要文电的见报程序,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建立健全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协调及信息反馈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作者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