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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施信息公开新法遭遇开头难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南方周末 苏永通等 参加讨论

  “信息不存在”、“属于内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成了不少政府部门在新法实施两月来推托信息公开的最常用理由……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个月,各地的“第一案”纷纷遭遇信息不公开、诉讼不立案的尴尬。

  在京举行的“信息公开的困境与突破研讨会”,法律人士警告说,随着震后公民申请信息公开重新升温,若政府不予重视,加上司法渠道又不通畅,信息公开的诉求恐怕将形成“堰塞湖”。“全国政府信息不公开第一案”至今尚未立案,申请人郴州市汝城县黄由俭等5位离退休职工,已起诉至湖南省高院。该案由申请公开县政府对当地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发端。此前,郴州市中院答复:此案立案与否还需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面对下级法院的这类请示,最高法院透露,已委托上海高院作调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司法解释第一稿已经完成,具体内容还无法得知。“学界讨论了十年的问题,影响还不如这两月范围那么广,程度那么深。”参与立法的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说,不要因目前的困境而感到沮丧,“现在制度刚起步”。

  “有点行为艺术”

  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在持续升温。截至6月30日,北京公众访问“首都之窗”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达1489万余人次;全市各公开工作机构共接待公众咨询2.5万余人次,受理依申请520件。

  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接待咨询、查阅政府信息327人次,主要是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信息。

  不过就主动申请而言,目前多为民间维权人士或法律人士,内容也五花八门:大到政府财政收支,小到养犬费使用、华南虎照鉴定。比如在北京,申请信息公开较为集中的部门主要有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委和市发改委,申请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城市规划建设、公共管理服务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说,这些与申请人权利关系不是很密切的个案,有些“行为艺术”的感觉,但对这些公民具有公益性质的行为和精神,应予鼓励和支持。

  而这些带有公共性质的麻辣话题,通常得到的答复是:“信息不存在”、“属于内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或者答非所问,都是不提供信息的理由。

  信息不存在:四十多天的等待,向公安局申请公开养犬管理费使用情况的北京市民陈育华被告知:“经查,你所申请的信息本机关未掌握”。按照条例规定,15 天是答复的期限,陈纳闷了:“真没有就说没有么,干吗还延期?我还以为他们需要更多时间查找资料。”敏感:一直参与拆迁维权的北京市民朱福祥,收到审计署的答复长达3页纸,但是针对“北京市违规使用多少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审计署答复说:您要求公开的这四项的情况,社会关注度高、敏感,公开后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不予提供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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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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