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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施信息公开新法遭遇开头难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南方周末 苏永通等 参加讨论

  有起步就是进步

  不过,许多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态度持肯定态度。答复书首先都是先感谢公民支持。

  国务院绝大多数部委已经依照条例公布了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而司法部的“信息公开目录”,总共不到500字,只列举了该部门的职能机关等标题。

  各个部门基本以原来的政务公开为基础。审计署透露,该署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增加了驻署监察局和署保密办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则指定宣传处负责。各个机关指定1到2个信息联络员,负责承办该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宜。

  审计署官员承认工作中存在困难,包括工作办理程序与文书尚不够规范,还包括“政府信息属性确定的标准以及如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有时还难以准确把握”。该官员强调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努力改进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说,信息公开是一个革命性的冲击,政府的抵触非常正常,“连部门之间都互相封锁信息”。

  尽管条例破天荒地留出一年多的准备期,政府部门应对信息公开仍显仓促,对于信息公开精神的理解也不一。莫于川仍在不断接到邀请,去各地给官员们讲课,“ 宣传和普法仍然很重要,政府应该意识到,花了纳税人的钱形成的信息,应该与人民共享”。他不断在说服官员们,信息公开“天不会塌下来”。

  参与立法的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说,不排除行政机关故意不提供信息,但由于行政管理粗糙,部分信息不存在的情况很可能属实。“你要是进机关,看那桌子上乱的……”他进一步说,公民申请的,只能是政府已形成的信息,“白纸黑字”的,而不是“研究结果”,“比如,央行每次存款准备金怎么调可以告诉你,但你不能要求它给你画一条曲线来。”而NGO“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称,政府公开环境信息已经比以往主动多了。仅6月9日至26日,马军们所制作的 “水污染地图”和“空气污染地图”就增加了一千多条信息。而2004年至2006年两年间,马军搜遍全国各类环保公开信息数量仅两千多条。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司长吕锡伟认为,抗震救灾中的信息公开做法,比贯彻条例的任何动员都更有意义和价值。

  想打官司有点难

  立法者们考虑到了信息公开的难度,也设置了相应的对策。

  如果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遭拒,条例规定了三种主要救济渠道: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但从已公开报道的数个案例看,投诉和复议受到忽视,法院要么不立案,要么连裁定都不给。如北京的拆迁维权者朱福祥针对政府信息不存在的诉讼,被北京海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北京目前惟一立案的案件,是为追回祖传房产而要求房管局公布房屋档案的金女士,东城区法院当场作出立案决定。

  法院的决定让这个维权二十多年的家庭感到非常意外。她没有选择投诉和行政复议而直接上法院的原因是,投诉和行政复议是“走过场”,立案“比上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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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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