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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危机传播中媒体的责任与品质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半月谈 吴乐 参加讨论

  美国社会学者西布塔尼曾经这样总结他关于传闻泛滥机制的研究结论:"传闻是新闻的代用品。事实上传闻是不能在正常渠道发展的新闻——对于正常渠道发布新闻的不满足是构成传闻形成乃至肆虐的决定条件。"因此,在危机传播中,大众传媒能否为公众提供真实的危机信息,直接关系到受众是否有足够的信息安全保障。危机信息传播失真,必然导致危机传播混乱无序。

  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不久,国内知名网站便出现了"北京今晚或有地震"的消息。一时间,这一消息迅速传播,在北京地区造成很大的影响。当晚,央视、北京电视台都对此进行了澄清报道,称这一消息没有任何根据,对稳定民心、抗震救灾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一个信息传递渠道日益多元化、信息传播技术发展已经使新闻时效性的竞争成为分秒之争的当今社会,过去那种"在没有其他信息源的情况下可能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以及"通过对信息接触的控制来淡化危机"的策略,已不复可行。危机本身就意味着事情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危机时期的信息也具有一定的模糊度,很难保证政府或媒体能收集到全面的信息,对绝大多数受众而言,危机是陌生而又可怕的。因此,作为信息沟通的桥梁,媒体应该尽量提供全部的危机情况,把那些不确定性也告诉公众,让受众在做好"最坏"而不是"最好"的打算的同时,也不失应对危机的信心。

  对于灾难新闻的报道,一般的国际通行规则是:

  “采访活动不应增加生者的痛苦;杜绝任何对灾难的娱乐化表达;记者不以噩耗报告者的身份出现在受害者家属面前;尽量避免以特写展示死难者亲属悲痛欲绝的表情;尽量避免死伤者血肉模糊的画面或特写镜头。”

  对灾难的报道往往处于混乱和不可测的状态,每个参与报道的记者都应该在采访前思考这样的问题:自己处于什么位置才算恰当,即让受众和现场人员感觉你是必要的信息传播者,而非添乱的人,掌握适当的“度”。

  在危机结束后,大众传媒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协助政府和公众反思造成危机的原因,总结危机应对经验,为下一次的危机应对提供支持。在涉及到政府的公共危机事件当中,大众媒体作为沟通政府和公众的中介,在危机恢复期的政府形象修复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此时,媒体应当通过全面、客观的报道,深入宣传危机管理的各项举措和进展,降低公众对政府管理措施的不满,恢复或增强对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尽快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同时,如果政府或某些官员对危机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或者其危机管理措施不及时、不得力,媒体也要客观地分析其不足、追究其责任,开辟公众对政府管理活动进行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渠道,帮助政府纠正政策失误,并改善危机应对策略,提高管理能力。

  二

  许多媒体的抗震救灾报道仍在继续,但报道重心已发生转移,民众的收视期待也随之改变。在这个阶段,一方面要给震后报道合理降温,采用适当的报道手法,另一方面还要防止话语权的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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