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价
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是初始环境评审的三项基本内容之一,这项工作应包括下列几项内容:
(1)收集并识别适用于本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收集并整理本组织评价法规符合性所必需的原始资料及图纸;
(3)调查收集本组织与环境法规符合性相关的资料及数据;
(4)评价本组织对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程度。
下面分别列出每项内容所应做的基本工作。
1、法律法规的收集与识别
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与识别的范围,应包括本组织的全部活动、产品与服务。有的组织,特别是生产型的企业往往只收集了生产活动及其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法规,而忽略了企业其他方面的法规和要求。这里应特别强调:
(1)要包括组织的全部活动,例如:生产活动、物资的管理,设备、动力的运行,行政管理、生活后勤方面的活动等;
(2)要包括产品方面的有关环境的法规,不同的行业对其生产企业的产品一般都制订了严格的法规或标准,其中很多是与环境相关的,例如冰箱及其他家电行业中对其能耗及噪声方面的标准,组织要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中收集这些标准以评价本企业产品对法规的符合性。
(3)要注意收集有关环境的其他要求,这里包括一些地方政府颁发的各种管理制度,也包括本系统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提出的各项要求。通过法律、法规的收集与识别,应完成下列资料:
(1)与本组织活动及服务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2)与本组织产品环境影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环境法规与本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部门对应表。
2、收集并整理必需的原始资料
对于一个生产型企业来说这里应包括下列基础资料: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
(3)污水管网分布图
(4)各废气排气筒位置分布图等
这些基础资料作为评价法规的符合性是必需的原始资料,对于非生产型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