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标准中所指的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一般可理解包括:在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下的重要环境因素,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下的重要环境因素。
在我们识别环境因素时,往往比较重视在正常状态现存的环境因素,而对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也就是潜在的环境因素重视不够。潜在的环境因素是导致环境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原因,在初始环境评审时要特别予以重视。
(4)关于环境影响的几个方面除应考虑到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外,还要考虑到对废物的管理,对土地的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以及当地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
这里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对一些生产型企业而言,在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时,对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应该作为重要的课题进行必要的调查与分析。找出存在的重要问题(也可称为重要环境因素)加以管理和改进。
2、对于组织在活动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介绍这方面的文章已经比较多了,本文不再重复,这里应特别强调的是要注意识别的范围要覆盖组织的各种活动中的环境因素。例如:
(1)组织各类产品的生产活动,包括:材料准备,加工制造,装配、调试,包装、厂内运输,仓储等。
(2)组织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计划、生产、供应、销售、工艺。
(3)组织的各项生产辅助活动:设备维修,动力供应,厂区绿化及运输等。
(4)组织的生活管理活动:总务、食堂、医务室等领域的活动。
对于不同的领域可采用不同的识别方法,但常用的环境因素识别方法有:过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而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方法常用的有专家判断法,等标污染负荷法等。
3、对于异常或紧急状态下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在部分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往往对这类环境因素识别的不够充分,有的只是列出了火灾。而在4.4.7的程序中也只是列出了对火灾的预防及处理程序。其实在一个生产型的企业中,存在的异常或紧急状态的类别是很多的。例如:
(1)易燃材料(化学品、油类、LPG)的火灾陷患;
(2)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漏;
(3)易爆化学品的爆炸隐患;
(4)高压容器的破裂(锅炉、液压系统、LPG);
(5)重要生产设施事故;
(6)重要环保设施事故。
为了能科学地分析、评价紧急状态的危险程度及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需要在初始环境评审时,调查下列的基础资料,如:
(1)各种化学品的品种及年用量;
(2)各种化学品的最高存储量及存储位置;
(3)各种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性能表(MSDS)。
对于上述各类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要逐项列出其所处位置,关键特性及监测手段,出现问题后的危害程度,紧急状态的预防措施(包括硬件及软件)等,在今后建立体系文件时应分别制定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