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品牌角度来看,企业参与国际化经营可分为两大类型:一是使用自有品牌,二是使用他人品牌。前者依品牌来源又可分为自创品牌和并购品牌,例如:海尔跨国经营使用的就是自创品牌,而哈杉鞋业跨国经营主要使用并购意大利威尔逊公司所获得的品牌;后者依品牌使用方式又可分为租赁品牌和代工或贴牌(OEM/ODM),中国企业很少使用租赁品牌方式,但很多企业都有以代工或贴牌方式参与国际市场经营的经历。
实际上,不仅中国企业,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后发企业也是这样:在国际化历程中,后发企业总是以OEM方式参与其中,也就是说,OEM是后发企业国际化的必由之路。施振荣在近著《全球品牌大战略》一书中指出:台湾企业99%采取OEM方式参与国际化经营。
在此,我们首先选择中国大陆的双星集团和台湾的宝成集团为讨论对象,从历史和比较相结合的角度分析各自的共性和特点,然后就后发企业为什么必须采取OEM国际化方式这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做些初步的探讨。
一、双星集团的国际化历程
双星集团的前身于1921年在青岛设立。1931年,引进日本二手制鞋设备,聘请日本技师,开始生产胶鞋产品。是中国最早的制鞋企业之一和国际化的先行者。1958年,名称为国营青岛第九橡胶厂的产品开始出口,这在当时的中国制鞋企业中是很少的。
1983年的第九橡胶厂总资产达1,000万元,净资产800万元。汪海被任命为党委书记,从此进入到一个新的时代:双星时代。从1983年至今,双星集团的成长历程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胶鞋类产品、国内经营阶段(1983-1987年)
主要生产热硫化鞋,后期开始生产注射鞋和冷粘鞋。代表产品主要有解放鞋、白(兰)网球鞋,后期还有足球鞋、排球鞋以及老人健身鞋等。
1984年双星主动进入市场,对国有企业来讲,这是非常重大的战略转型。之后,双星利用先入优势,在中国国内市场取得了相当的业绩。到1987年,双星集团实现工业总产值7,177万元,销售收入6,224万元,利税总额1,081万元,出口创汇209万美元。
2、鞋类产品、OEM国际化经营阶段(1988-2001年)
1988年,双星集团告别了黄胶鞋时代,开始多种鞋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在国内市场经营中,双星率先采取“下乡、上山、进城”等跨区域和市场营销策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到1995年,双星成为中国制鞋业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1999年底,双星旅游鞋市场综合占有率、市场销售份额、市场覆盖面三项指标,全国第一。
自1987年底参加香港国际鞋业博览会之后,双星开始了以OEM为方式的国际化经营阶段。向双星下订单的外国运动鞋品牌商和经销商主要来自美国,它们是布瑞克、布鲁克斯、凯斯、新泰莱、沃尔玛、派利斯、EXO、菲拉以及PSS、JCP等公司。1988年OEM订单总额达100万美元。到2000年,双星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出口5,000万美元。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匈牙利、阿联酋、韩国、南非、俄罗斯、新加坡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80%出口到美国。出口美国的产品多采用“贴牌”方式。向南非、俄罗斯和新加坡等国出口的产品,则使用双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