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财务管理的到位,是保证 销售流程每一环节畅通无阻的重要因素,是企业实现 销售任务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保障, 销售分公司由于处于公司前线,风险点较多,容易发生舞弊行为,因而, 销售财务控制是 销售控制管理的核心。下面阐述 销售分公司财务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财务核算模式控制。
总部对 销售分公司会计核算控制模式可以分为独立核算模式和非独立核算模式。
1、独立核算模式。独立核算模式基本特征:各分公司独立核算、向总部报告在一定时期内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编制损益财务报表。独立核算模式多适用于以分公司利润最大化为财务控制目标的分公司核算模式。
2、非独立核算模式。非独立核算的基本特征: 销售分公司不核算利润。非独立核算模式多适用于以直接的费用控制为财务控制目标的分公司核算模式。
总部通过对分公司财务核算模式的界定,围绕模式制定相应的财务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控制
组织控制的主要职能是对组织内成员的管理和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管理。 销售分公司组织控制分为对分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控制和分公司财务部门与分公司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运行机制控制。
1、财务人员控制。 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模式可分为本地化模式和委派模式。
j本地化模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其他财会人员均属于分公司编制,大多在分公司当地招聘,其工资及人事关系均在分公司。
k委派模式。委派模式是财务负责人由总部任命并统一委派的管理办法。委派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综合统计体系等方面对总部财务部负责。
两种不同的财务人员管理模式,总部对分公司管理形式也有所区别,公司应根据 销售结算特点、分公司权责大小、费用成本高低等因素考虑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模式,以实现公司组织控制目标。
2、分公司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运行机制。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运行机制也是组织控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组织运行机制,是实现组织控制的重要保证。通常的运行机制有:
1、授权制约机制。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负责人应由总部规定相应的权责范围,职责上相互制约,对费用报销、商品出库 销售、返利确认、 销售合同、广告合同等重要经济事项实施连签制度。分公司所有财会人员的招聘、离职应由总部备案或审核,分公司负责人无权任命或解聘财务人员,增强分公司财务人员的独立性,以利于分公司财务对总部控制政策的独立执行。
2、责任与监督机制。建立实物、资金安全保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实物、资金安全、完整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分公司财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大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实物资产、资金安全的监控责任感和主观能动性。建立应收帐款第一责任制度, 销售分公司 销售人员对应收帐款负有第一责任,加强 销售人员对应收帐款的责任。
3、人员风险管理机制。推行分公司人员经济担保制度,分公司人员因过失、渎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经济担保人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以加强分公司人员的风险和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