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内部控制审计的方法体系。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有一套很完整的方法体系,但对于内部控制审计,我们是否应循其体系而展开,是否应建立起一套特有的方法体系,这些需要我们做深入的研究。
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应怎样报告其审计结果,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才能充分发挥出它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作用等等,也需要去进一步思考。
本文即定位于内部审计,从内部控制建设角度出发,就以上内部控制审计的一些基本问题发表一些看法。
二、内部控制审计的地位
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认为,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控制风险、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组成,是一个覆盖整个经济实体的系统,所有部门岗位都在其中充当着角色,内部审计也是如此。内部审计“在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同时还“充当意义重大的监控角色”,即既要评价内部控制是否控制有效,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意见,又要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督促执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在进行各种审计如财务审计、经营审计时,通常要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范围,这过程中通常会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提出意见,但是因为目标和方法所限,不能深入具体,且往往是片面的局部的,并不能获得彻底的了解,很难提出建设性的针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面对这样的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应如何承担起完善内部控制、监控其执行任务?单独针对内部控制展开审计就很有必要,内部控制审计也因此就有了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动因,成为并列于内部审计各类审计的一种审计类型,与它们具有相同地位。
上述内容说明内部控制审计的产生是因为其他审计种类无法完成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职责。实际上这只是表明着内部控制审计之于内部审计机构实现其职责来说具有必要性。如果把内部控制审计放到更大视野中,置于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运动发展中,我们就会发现如果没有内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之于内部控制系统也是必需的,也就是说内部控制体系应有相应的组织或机制来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对于内部控制不健全的经济组织,必须有相应的组织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以发现何处需要设置或加强控制,应设置什么恰当控制或怎样去加强控制,是一种健全完善作用。对于内部控制健全的经济组织,内部控制也不是定置不变的,由于组织内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引起控制风险的变化,内部控制其他成分也相应地要变化以适应内外部环境条件变化,就需要有相应的机制来监测环境条件变化,并指明应如何变化,——这就需要内部控制审计,这是之于内部控制体系的发展,是一种发展完善的功能。不管内部控制健全与否,内部控制执行检查和监控工作都是必须的,否则内部控制功能难于实现,这就要求内部控制体系中必须有一种相应的机制来承担这种功能,——内部控制审计就有这种功能,它的检查督促执行的“监控”职能。内部控制成分中的“监控”还有其他机制来执行,例如管理者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内部控制的执行,也是“监控”。虽在即时的监控使内部控制正常运行的工作承担这大部分工作,但由于是局部的内部自行运作的监控,是日常的工作,在监控的力度,彻底程度,监控结果信息横向纵向的沟通等上,都不能与内部控制审计相比,是不可能代替内部控制审计的监控职能的。